西医非礼女护士被判监4月 指原审官插嘴令审讯不公 上诉候决
西医林伟光去年在其医学美容诊所内,于一个月间向年轻女下属拍臀及胸袭非礼,早前被裁定他三项非礼罪成,判监4个月。林今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诉,并指原审官经常插嘴有违旁观者原则,又指他和受害人只是雇主和下属,案件不属违反诚信,但即遭法官直指不合逻辑,并举例说:“书记偷我钱,就系违反诚信,我非礼书记,就唔系违反诚信?”案件押后裁决至12月14日。
49岁的上诉人林伟光,报称医生,他早前被裁定去年7月9日及8月3日,于其中环士丹利街的诊所升降机内及诊所办公室内,三度非礼20岁的女事主X。
指原审官插嘴对上诉人不公
上诉人指,原审时辩方盘问证人时,想澄清问题,但原审裁判官不断插嘴,令辩方在官澄清完才能发问,认为审官有违担任旁观者的原则,对上诉人不公。
另外,证供显示,事主出电梯时遭上诉人拍打臀部一下,之后在通往诊疗室的走廊上,事主和上诉人擦身而过时再遭非礼,但裁判官在事实裁定上,却指拍臀事件在电梯未到楼层时发生,走廊的非礼事件则说成是X让路,原审官亦未就事主事发前后的神态和动机等作裁断,认为定罪并不不稳妥。
认为上司下属侵犯事件不涉违反诚信
此外,上诉人亦认为判刑过重,上诉人并无相关案底,他和受害人只是雇主和下属关系,不存违反诚信,高院法官陈庆伟即反驳,这逻辑不通,为何雇员偷雇主钱便是违反诚信,但相互关系调转,但不属呢?并坦言:“唔make sense (不合理)。”
控方案情指,年约20岁的事主,2015年9月入职被告的诊所,去年7月9日早上,她上班时与被告一同坐升降机,她正步出电梯之际,突感臀部遭拍打,当时她身后只有被告,但她没有回头望,只急急脚返回诊所。至8月3日,被告着她到房内找仪器,期间被告又以手拍打她右胸一下,事主当时呆了并退后,她离开房后致电男友诉苦,男友着她报警,但她怕失去工作而噤声。
案件编号: HCMA 38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