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两检】法律基础“稍后才交代” 港府争取明年二月交立会审
特区政府今早(18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一地两检《合作安排》,开展立法“三步走”。特首林郑月娥在下午的记者会上表示,人大常委会确定《合作安排》的决定后,将争取明年二月提交立法会审议一地两检。林郑月娥在会上两度被问及,中央是否引用《基本法》第20条作法律理据,在“内地口岸区”实施内地法律,她都推说“稍后才交代”。
至于今日发布的新闻稿没有公开《合作安排》的全部内容,林郑月娥解释是基于尊重内地法律程序,待人大常委会确认《合作安排》才会全面公开。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强调“可以讲都讲晒”。
林郑月娥联同多名官员出席记者会,交代今早达成的《合作安排》。目前一地两检“三步走”已经进行第二步,即寻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林郑月娥表示,获得决定后,将争取明年二月提交立法会审议。
政府本年中公布高铁方案时,建议中央引用《基本法》20条,授权特区在“内地口岸区”落实一地两检,实施内地法律。 对于中央最终会否引用第20条,政府新闻稿未有交代清楚,林郑月娥亦在会上两度被问及,惟始终并无肯定答案,只推说稍后才交代清楚。她又指,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并非释法,而是给予法律效应,重申“三步走”为一地两检提供最坚实的法律基础。
新闻稿没有公开《合作安排》的全部内容,林郑月娥解释是基于尊重内地法律程序,待人大常委会确认《合作安排》才会全面公开。她强调《合作安排》内容与7月时政府提出的方案大致相同,新闻稿更具体列明在甚么事情下,内地口岸区以香港法律执法,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形容“可以讲都讲咗”。
对于有批评指,一地两检是中央强加于香港的建议,林郑月娥指出,在口岸工作的内地人员将会不见天日,不能够回地面“抖气”,同时基于消防安全,地底不能够煮食,故强迫香港接受的说法不公道。
对于政府无表明中央将引用《基本法》第20条,是否代表20条并不可行,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表示,政府并无明言撤回20条,但他重申反对引用此条文,认为会开坏先例,扭曲《基本法》,令《基本法》赋予的保障连根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