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不满儿买外卖“打斧头” 掟子埋墙获判缓刑

撰文: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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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早在九龙城法院承认袭击致儿童受伤罪,被判入狱4月,缓刑两年。(资料图片)

中年无业汉叫9岁儿子买外卖后,发现儿子疑似“打斧头”,扣起部分作零钱,一怒之下抱起儿子掟向墙和沙发,又用6呎胶棍打儿子头部。父亲在九龙城法院承认袭击致儿童受伤罪,裁判官接纳被告一时失控,管教无方,判他入狱4月,缓刑两年。

刘姓被告(50岁)承认于去年2月15日,在深水埗海丽邨的住所内袭击9岁儿子。被告育有8名子女,只与其中两名十多岁女儿同住,涉案事主及其他子女则由寄养家庭照顾。由于案发时是农历新年,事主才回被告家过年。

辩方:被告无暴力倾向 官接纳单一事件

辩方律师求情时指,社署委员会早前深入调查并确认,被告过往未曾虐待儿女,平日亦无暴力倾向,强调是次只属单一事件。辩方又指,被告尽管有吸毒习惯,但自2000年已再没犯案,今次被捕后亦自愿入院接受治疗,减轻对毒品的依赖,认为被告今次过后已知道不应再使用过度体罚。被告亦获妻子、两名女儿撰写求情信。被告律师强调家庭收入重担虽在妻子身上,但相信他对家庭成员亦提供一定程度的关心与爱。

裁判官香淑娴指案情严重,监禁本是恰当的判处,惟接纳是次为单一事件,并相信被告在过去两个月还押已作深切的反省,望缓刑亦对他有足够的阻吓性及警惕性。

案件编号:KCCC 409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