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周报】港府政改新闻公告 曾时代多提民主 梁时代强调爱国

撰文: 叶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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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以来,经历过两度政改,记者下载两次政改期间的所有新闻公告,分析了公告用词的变化,以找出两次政改政府的推销字眼有何不同。政府的新闻公告内容,由政府新闻处撰写,包括官员和传媒、议员在公开场合及立法会的问答,亦包括政府的声明和通告等。

政府近年经常强调《基本法》。(资料图片)

分析显示,两次政改年政府都常提及“普选”一词,另外“基本法”一词的出现率,亦同步上升,反映政府在强调政制改革同时,往往同时强调基本法。

不过,在2009至2010年度,当年政府修改立法会与特首产生方法,“民主”一词经常出现,原因相信是当年的方案,新增了超级区议会界别,政府狂销这可以增加立法会的“民主成份”,说服部分泛民转軚支持,令“民主”一词出现率相对狂升。

不过,到了2014年至2015年度,“民主”一词被提及的次数只微升,反之,但在政改年的前一年,“爱国”一词的出现频率则比往年狂升十多倍,反映第二次的政改,政府的侧重点大变,由推销“民主成份”,变成高举特首必须“爱国爱港”为先。

占领后不断提“依法”“法治”等词

大律师公会主席石永泰在去年法律开启典礼时曾表示港府“近年沾染了一种语言习惯,在解释它所做的所有事情时,都以‘依法’作为开场白……开口也‘依法’,闭口也‘依法’。”(资料图片)

大律师公会主席石永泰在去年法律开启典礼时曾表示港府“近年沾染了一种语言习惯,在解释它所做的所有事情时,都以‘依法’作为开场白……开口也‘依法’,闭口也‘依法’。”

数据反映,由占领运动开始,港府的而且确明显多提了“依法”与“法治”两词,甚至“法律”、“违法”等字眼亦不断上升,令人联想到石永泰所言的情况:“事实上,过分强调民众必须‘守法’(而对其他元素避重就轻或只字不提),往往是极权政府的特征:热衷于利用法律作为整治民众的工具,而不是用法律约束自己管治的方式。”

政府新闻处回应称,在使用中文时,包括选词用字,除参考公务员事务局辖下法定语文事务部所编制的参考资料外,亦会考虑用词是否准确、文理是否通顺、语意是否清晰,并避免出现与政府公文或法例字词不一致的情况,但没有用词使用频率的统计数字,又称用词使用频率高低,与政府是否重视某项政策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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