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判囚】黄之锋满21岁转成人监狱 送往东头惩教所续服刑

撰文: 林裕华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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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在2014年冲击公民广场案被判囚6个月,由于他两个月前被判刑时,年仅20岁,仍属年轻犯人,因此囚于壁屋惩教所。不过黄之锋上周已度过21岁生日,已是成年犯人,故据了解,他今日(16日)已转往位于赤柱的东头惩教所服刑,若他的行为良好,将获扣减3分1刑期,料最快今年12月中重获自由。不过他尚有占旺藐视法庭案等候判刑,未知会否加监。

黄之锋上周踏入21岁,要转往成人监狱继续服刑。(资料图片)

转囚成人监狱 须从事狱中工作

东头惩教所于1982年投入服务,收容额为452人,于低度设防院所,囚禁男性成年低保安风险类别犯人。有资深惩教人员透露,黄之锋虽已在壁屋惩教所服刑,但转至东头惩教所后,亦要先经过“新人组”,学习东头惩教所的规则及在囚人士权利。至于一日三餐,早餐会是白饭配以牛肉、猪肉或炸鱼;午餐是粥;晚餐则与早餐的饭𩠌相若;回仓前,则会获派发牛奶及面包作宵夜。

有别于未满21岁的年轻犯人,成年犯人不用再步操,亦无学习时间,每天主要都是从事狱中工作,如木工、车衣、清洗医院衣物等,工种由惩教署人员安排,视乎在囚人士的体格、学历等而编配。而成人监狱的在囚人士,同样有每月2次的亲友探访机会,每次半小时,而公务探访、律师探访则不受次数限制。

东头惩教所在囚人士的一天日程:

早上7时 起床、梳洗、早餐
早上8时 狱中工作,如木工、车衣等
早上11时 在囚人士分批午餐
下午2时 继续狱中工作
下午4时 洗澡、俗称“放风”的消闲时间
下午5时 在囚人士分批晚餐、看电视
晚上7时 回监仓休息

黄之锋若减3分1刑期 料12月中重获自由

惩教署发言人上周就黄之锋的转仓安排,曾回应指不评论个别个案,一般而言,青少年在囚人士于年满21岁后,会被送往成年在囚人士的惩教院所继续服刑。而根据资料,高院上诉庭于今年8月17日改判黄之锋囚6个月,如他在狱中行为良好,料可扣减3分1刑期,如无意外可于今年12月中出狱。不过他尚有占旺藐视法庭案等候判刑,未知会否加监。

至于案中同遭覆核刑期,致身陷囹圄的周永康及罗冠聪,现分别囚于壁屋监狱及塘福惩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