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围共享单车疑违泊 区议员不满有人撕通知书致未能执法
继上月底政府部门联合打击违泊共享单车后,多个政府部门今早(12日)在天水围再展开跨部门联合行动,不过与上月违泊单车清场结果不同,是次行动一部违泊单车也没有没收。今日有到场视察的元朗区议员李月民表示,“零充公”并非该区的违泊情况有好转,而是因为有人利用灰色地带,将地政总署通知书全部撕走,导致部门没有明确及具阻吓性指引执法,他促请当局订明清晰罚则,避免有人借漏洞继续违泊。
民政事务处、食物环境卫生署、地政总署及警务处今早再到天水围天龙路,展开新一轮针对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跨部门没收违泊单车行动,但行动未能清走任何违泊单车。
李月民解释,地政总署职员在本周二(10日)在天水围天龙路,共为32 部违泊单车发出没收通知书,据他现场点算,约有20 部是Gobee.Bike的单车,2部是oBike的单车。当他昨午再到现场点算,发现2部oBike单车不见了,但20部Gobee.Bike 单车依然违泊在天龙路,但全部地政总署通知书全部“被消失”,傍晚时分全部共享单车被专人移走。
直至今早10时,由于所有被贴通告的单车均已被移走,剩下一部没有通告Gobee.Bike单车。李月民引述地政总署职员解释,由于无法证明现场违泊的单车,早日曾被贴上通知书,加上末能确认单车持有人有足够时间看到通告,故不能清走。至于撕走地政总署通知书是否违法,他引述地政总署职员指要再作研究,又认为不清晰指引对新市镇影响甚大。
根据上一次联合行动做法,地政总署会先张贴引用《土地(杂项条文)条例》的通知书于违泊单车上,要求拥有者于24小时内移走违泊单车,张贴当日并不计算入该24小时通知期内。
李月民透露,单车违泊的情况并没有因为上次清理行动而缓和,近日看见最严重情况是在一条8呎长的行人路上,已停泊30部违泊单车。他曾与Gobee.Bike交涉,对方表示愿意提供投诉热线,让市民及公职人员举报有关违泊情况,但要求政府主动协调各共享单车公司,建立共同遵守协议及公平营商平台,以避免不公平营商环境。
他又指,Gobee.Bike表示曾与运输署沟通,希望其能统筹其他政府部门,为共享单车公司订立守则,但运输署表现“不愿意沟通”,也不知道是否其管辖范围,故至今未有成果,令Gobee.Bike只能采取“放任”态度,鼓励市民自律。
李月民认为,依靠这些清理行动成效不大,希望政府部门主动处理单车违泊,以及订立守则和罚则,增加阻吓性。
多个政府部门于上月28日曾采取联合行动,到天水围天龙路没收23部违泊单车,其中17部属Gobee.Bike旗下的共享单车。Gobee.bike代表将出席10月24日的区议会大会,接受区议员质询,共同商讨改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