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德学校】陈章萍入禀劳审处 声沙作供 向学校法团申索近35万

撰文: 邓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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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兴德学校前校长陈章萍,早前遭学校校董会罢免后,今日首度现身,入禀劳资审裁处,向兴德学校法团校董会申索近35万元,案件今早聆讯。
早前在镜头前哭诉的陈章萍称手部受伤仍有返回兴德,久未露面的她现已剪短了头发,不过右手仍包扎了纱布,在庭上作供时声音沙哑。

屯门兴德学校前校长陈章萍遭学校校董会罢免后,申请入禀劳资审裁处向兴德学校法团校董会申索。(梁鹏威摄)

陈章萍在审讯完结后约40分钟才离开劳资审裁处,引来大批传媒追访,但她并无回应有关申索金额或刑事案件进度的提问,仅向记者鞠躬称“小心”及“多谢大家关心”。

负责处理案件的署理主任审裁官何慧萦表示,知悉陈章萍仍涉及刑事调查,而劳资审裁不能由律师处理,通常为避免宣誓人士的作供会成为入罪事项,劳资审裁处会建议在刑事程序完结后才进行审讯。

宣布无限期押后案件

经陈章萍及兴德学校法团校董会代表区锦灿同意下,审裁官宣布无限期押后案件,而他们可在所有刑事程序后自行写信申请恢复审讯;审裁官同时要求他们需于完有刑事程序完结后14天内通知劳资审裁处,以告知案件进度。而审裁官在庭上曾以“陈校长”称呼陈章萍。

庭上未披露陈章萍追讨的金额。据了解,陈章萍向兴德学校申索合共近35万元的薪金及代通知金。

申索包括复职或再次聘用
据申索书资料,陈章萍暂时向兴德学校法团校董会申索款接近35万元,当中包括约24.2万元代通知金、逾8.9万元长期服务金,以及逾1.8万元额外7天在有薪病假期间解雇的人工补偿。另外,她的申索亦包括按《雇佣条例》第32P条规定的补偿,但有关数额有待评估。同时亦包括复职或再次聘用命令。

据申索书资料,陈章萍每月工资为77,320元,再加上3585元津贴(Acting Allowance)。

而申索理由包括“在没有给予充份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的情况下终止雇佣合约”,以及在没有正当理由及违反《雇佣条例》、《雇员补偿条例》、没有支付长期服务金的情况下遭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