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低津者为达工时要求病假后要补钟 学者促政府放宽工时要求
政府推出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计划,望鼓励市民自力更生、纾缓跨代贫穷。中大联同浸大早前获政府中央政策组“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资助,委托港大民意研究计划在2016年8月至今年8月期间收集数据,就“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下称低津)进行追踪研究,了解领取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前及半年后之间的劳动力市场状况及生活质素变化。研究发现低收入人士为达申请高额津贴的工时要求,会策略地增加工时(每月192小时),而他们从事的工种多是低时薪、低学历及劳动强度高。有份参与研究的学者建议政府放宽申领低津的工时要求,以及简化申报制度。
研究以纵向形式进行,首阶段即未领到低津前访问约1621名受访者,第二阶段即领取低津后,再访问约977人,方式包括随机电话访问、再次电访、面谈问卷、聚焦小组及个案研究。而申领低津的家庭成员,每月工时达192小时或以上的比例,由首阶段的70.5%,增至第二阶段的85.5%,升幅达15%。
申领低津家庭参与休闲活动比例升 惟快乐程度无随收入增加而上升
有份参与研究的浸大新闻系研究助理教授张引说,研究显示低津申领家庭参与休闲活动的比例有显著上升,表示“几乎没有参与休闲活动”的受访者由申领低津前近5成,减至约36%。但研究显示,受访者“快乐感”平均分由领取低津前的6.13分,跌至领取低津后的5.64分,申领低津受访者的快乐程度并无随收入增加而上升。
低津增小朋友活动机会 惟父母工作及精神压力增被问到低津是否不快乐政策时,张引认为,低津令低收入家庭小朋友增加补习、学课外活动等机会,但父母需要工作,其压力及主观精神压力亦会相应增加,他认为两方面因素是客观存在,而政府申请要求上有不完善的地方,但不等于是低津政策直接令人不快乐。
家庭开支分配方面,申领家庭倾向增加在未成年及青壮年家庭成员的开支,而老年家庭成员开销比例则相应减少,但张强调,数据并无反映该些家庭降低长者身上的花费,只是获发低津的额外资金更常被分配在子女及自己身上。
为领低津不惜病假后加班
是次研究亦有进行聚焦小组访问,成功访问48名来自低收入在职家庭人士,其中27人的家庭已获发低津。
中大社会工作学系副教授黄洪指,申请低津对申请人的工作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有申请人为符合申请低津的工时要求,不惜加班以领取多400元的高额津贴,令休息及倍伴子女的时间减少,甚至有申请人为达每月192小时要求,在请病假后加班工作。有聚焦小组受访者直言,试过因生病而令每月工时不足192小时,所以在请病假后加班工作。
有受访者表示,丈夫放劳工假期后需要补回工作时数以申请高额津贴,生病亦未必敢休息:“佢今日病咗,无啦八个钟(工时),听日就要加班补番,唔够钟(数)就攞唔到(低津),以后伤风感冒都唔敢休息。”
另有申请人问雇主拿工作证明申请时,遇到雇主不悦面色,甚至有从事临时工因向雇主索取工作证明而失去工作机会。
团队建议:简化申报制度 只需在首次申请时提供工作证明及雇主联络
研究团队建议,政府取消192小时工时要求,改为只要每月工作144小时便可领高额低津;以及容许家庭成员合并计算,合共总工时达144小时便符合申请资格。他们又建议改以在职家庭入息中位数作标准设上限,并以家庭每月入息中位数的50%至70%,设立领取低津金额的递减制度。
有受访者反映,申请过程涉及申报同住长者的资产及入息,易引起磨擦。研究团队认为,政府发放予同住长者的经济援助津贴或长者的资产,不应计算在申请家庭的入息或资产限额内。
团队亦建议简化申报制度,让申请者在首次提供工作证明及雇主联络方法后,若无转雇主或工作岗位,可酌情减免要求,团队估计若政府愿意更改申领要求,可令申领人士增至约8万个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