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视西贡旧厂炸药库案开审 控方:5名被告串谋制造烟雾弹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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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2015年6月在西贡蚝涌亚视旧厂房发现炸药库,事后起诉5名男子串谋制造炸药、管有炸药等罪,案件(18日)正式开审。
控方庭上指,案发当晚警察目击其中三名被告擡着一个大胶箱,进入亚视旧厂房,约20分钟后厂房传出摩打声、烟雾和闪光,此后15分钟内,警察再看到厂房三次冒出灰烟和黄白色闪光。控方指,众被告串谋制造烟雾弹。

控方案情指,警方看到天台冒出灰烟和闪光。(网上截图)

5名被告分别为陈耀成(34岁)、郑伟成(29 岁)、彭艾烈(21岁)、胡启赋(21岁)及文廷洛(23岁),被控有一项串谋制造炸药罪。首被告、次被告和第三被告同时被控管有炸药罪。

根据控罪书,5名被告被控于前年5月28日至6月14日,串谋制造爆炸品,即内含硝酸盐并能够产生烟火效果的混合剂。首被告另被控在旺角广荣楼一单位内,管有爆炸品硝酸、过氧化氢、异丙醇等;次被告另被控在亚视旧厂房管有爆炸品铝粉末及氧化铁;第三被告则再被控两项管有炸药罪,即分别于亚视旧厂房及西贡涛苑一单位内,管有硝酸钠、硝酸钾、丙酮、过氧化氢、5个萤光管头等爆炸品。

亚视西贡旧厂炸药库案,在高等法院开审。(资料图片)

控方:5名被告串谋制造烟雾弹

控方今午读出开案陈词,称5名被告串谋制造烟雾弹,审讯涉及多种化学物,将传召炸弹专家和政府化验师作供。主控特别向陪审团解释,根据香港法例,管有能制成爆炸品的原料,等同管有炸药。

去年5月27日晚上,第二至第四被告“前后脚”进入首被告位于旺角广荣楼的寓所,当晚5人一同离开,在旺角塘尾道停留约1小时后,首被告单独返回寓所,其余4人则在大厦外等候。5分钟后,首被告擡着一个白色大胶箱出来,第四和第五被告跟随他上了小巴,次被告则登上电单车离开。

天台3次冒出灰烟闪光4至5秒

凌晨约1时50分,首被告、第四被告和第五被告在蚝涌落小巴,三人攀过亚视旧厂房的矮墙入内。约20分钟后,警察在厂房外听到摩打声、烟雾和闪光,此后15分钟内,警察看到厂房的顶楼和天台,三次冒出灰烟和黄白色闪光,每次历时4至5秒。

三人其后爬墙从旧厂房出来,与次被告会合,而根据警方取得的通话记录,次被告当晚曾致电第三被告。

主控明天(周二)将继续读出开案陈词。

案件编号:HCCC41/2016

亚视西贡蚝涌厂房爆炸案,首被告陈耀成。(伍凯莹摄)
亚视西贡蚝涌厂房爆炸案,第三被告彭艾烈。(伍凯莹摄)
亚视西贡蚝涌厂房爆炸案,第四被告胡启赋(伍凯莹摄)
亚视西贡蚝涌厂房爆炸案,第五被告文廷洛(伍凯莹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