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敏:看不到《基本法》不准讨论港独 具争议性才更需讨论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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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院校出现港独标语引发的风波仍未平息,十间大学校长发表反对港独的联合声明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今日(16日)出席一个研讨会时表示,大学校长发表声明是政治表态,感到失望。他表示,大学不应有政治取向,又认为“大学如不能质疑一些既定的想法,大学不会有前途。”
陈文敏表示,看不到《基本法》如何不允许讨论港独。他指,《基本法》有保障言论自由的条文,香港从来不是以言入罪的地方。除非鼓吹用武力推翻中国政权才会违法。就算香港的核心价值是“言论自由也有底线”,也不代表言论自由只是保障一些无关痛痒的言论。
他又引用欧洲人权法庭指,言论自由也保障一些令人震惊、不安的言论,因为那些才正正是需要去讨论的。他强调,如非如此,大家的言论往往都只会是无关痛痒,不具争议。他解释,正如法律可能亦不容许同性婚姻、安乐死,反问指“这些议题是否也不可讨论?”。
陈文敏又指出,“如果鼓吹武力,才可能属煽动行为,但那应另当别论。香港现行法例中是有关于煽动的条文,但如果只是讨论或口号口号式的言论,在香港的言论自由保障之下,不能算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