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任一带一路2公司董事 政府指不牟利受薪 议员忧利益冲突

撰文: 劳显亮 陈信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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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昨日(11日)率先独家报道,卸任两个月的前行政长官梁振英,出任两间名称与一带一路以及大湾区有关的公司董事,但“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咨询委员会”并无公布有无批准他出任董事。记者向前任特首办查询,梁振英有无申报、批准及酬金等问题,事隔一日前任特首办终于回复,指两家公司为非牟利组织,梁振英并不受薪及分红。
曾任廉署调查主任的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认为,梁振英在任特首付间大力推动一带一路及大湾区项目,掌握当中不少重要资料,加入私人公司会涉及严重利益冲突。

公司注册处文件显示,梁振英加入两间香港注册担保公司并出任董事;两间公司均在他卸任特首后一周内成立。

《香港01》昨日(11日)独家发现,梁振英本月1日悄悄出任“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大湾区香港中心有限公司”的董事,两间公司均为担保有限公司,并无股本。

根据前特首离职后工作规限,前特首离职后首年不得在任何商业或专业机构出任董事,除非是慈善、非牟利机构或非商业性质的地区组织委任。“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咨询委员会”并无公布有无批准他出任上述两间公司的董事。

记者本周一(11日)早上向前任特首办查询,梁振英出任公司董事,事前需否申报及获得批准、2间公司业务为何,以及梁会否获得包括董事袍金及薪金等问题。记者多次追问前任特首办,但其职员指,无法联络负责梁振英的“前任行政长官高级私人助理”,未能在截稿前回复,亦不知何时才能回复查询。

直至今日(12日)下午5点,前任特首办终于回复《香港01》查询,指两间公司均为非牟利组织,梁振英并不受薪,亦不分红,而他在该两组织的身份和活动将按政府规定进行;但书面回复中,并无说明两间公司的具体业务及服务为何。

前行政长官梁振英任内多次推广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近日被《香港01》发现他出任两间与这两个政策有关的公司董事。(资料图片 / 政府新闻处)

林卓廷:梁手握国策机密 涉严重利益冲突

梁振英在任时大力推动国家的一带一路政策,包括多次带团回内地考察,大力游说商界支持该项政策,主持一带一路督导委员会,在2016及2017年的施政报告亦提及“一带一路”多达分别47及20次。曾任廉政公署调查主任的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质疑,梁振英这些动作是为自己卸任“铺路”。“梁振英的做法有无申报呢?有无获得同意呢?”他亦指,公司成员可以更改公司章程,由非牟利公司变成牟利公司,“公司非牟利,梁振英不受薪,但公司的合作伙伴呢?”

此外,林卓廷亦认为,梁振英当时作为政协副主席及时任特首,拥有双重甚具影响力的身份,相信他会对国家有关政策掌握深入甚至机密的资料。大湾区及一带一路项目涉及庞大金额投资及重要项目发展,现时以私人身份担任公司董事,林质疑事件可能涉及严重潜在利益及角色冲突,“以他‘国家领导人’和前任特首的身份,要推广一带一路、大湾区,大把渠道去做,为何要成立私人公司呢?这两间公司都不是政府成立的。”

林卓廷计划去信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前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咨询委员会主席廖柏伟,要求交代事前是否知道梁振英出任公司董事的安排。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认为,梁振英手握国策机密,担任私人公司董事推广一带一路和大湾区,涉利益冲突。(资料图片 / 吴炜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