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两检】饶戈平:毋需纳入附件三 郭荣铿:如撕烂《基本法》
立法会财委会上周通过196亿元高铁追加拨款后,高铁的“一地两检”问题顿成另一焦点。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北大法学院教授饶戈平在北京表示,落实高铁“一地两检”毋须把相关内地法律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只须中港两地政府商讨一份协议,再交由人大常委会决定便可。立法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形容,饶戈平建议十分危险,犹如在说可以撕掉整本《基本法》。
财委会上周五在混乱中通过高铁追加拨款,不过一地两检至今仍未有定案。港澳办副主任周波今天在北京表示,财委会通过高铁香港段追加拨款是应该的事。他又指,特区政府和内地有关部门正在商讨,希望尽快能够谈妥。
律政司长袁国强早前表示,正积极研究一地两检方案,包括把相关内地法律纳入《基本法》附件三,让内地人员在港执法。不过,部份身在北京的建制派人士却有不同说法。人大常委范徐丽泰表示,毋须把内地法律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又指“恢复两地两检没甚么大不了”。基本法委员饶戈平今天再指,一地两检是为便利香港和内地旅客,中央无必要借一地两检在香港实施全国性法律。
饶戈平﹕“怎能凌驾《基本法》呢?”
饶戈平重申,一地两检是“技术性问题”,不应政治化,又指两地政府可参考深圳湾口岸的做法。饶认为,在西九站做一地两检只是针对出境,不是把整套内地法律在香港实施,和《基本法》附件三不同。他认为,若特区政府应为对香港有利、可行,可与内地政府沟通商讨工作协议,再交人大常委会决定,然后赋予权力内地人员在香港执法。例如南下列车的车上执法,就该由内地公安负责,至于北行列车的执法问题,可交由技术部门商讨。饶戈平被记者问及这做法会否凌驾《基本法》时,就称《基本法》是由人大制订,反问“怎能凌驾《基本法》呢?”
郭荣铿﹕建议“危险” 张达明﹕建议破坏一国两制及法治精神
立法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指,饶戈平的建议较袁国强的《基本法》附件三做法“更加危险”,因饶戈平建议越过《基本法》,“犹如在说可以撕掉整本《基本法》”。
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认为,饶戈平言论仅从内地法律观点出发,未有顾及《基本法》精神。张认为,饶戈平建议破坏一国两制及法治精神。张达明指出,《基本法》22条规定内地官员不得干预特区内部事务,并要遵守特区法律,而一地两检的问题核心在于如何令内地官员在港执法,而不违反《基本法》。张达明指,不论是透过两地商讨工作协议,抑或把相关法律纳入《基本法》附件三,都未有解答这核心问题。他认为,除非政府可以设计出一个方案,让内地人员毋须在港执法,仍可以处理内地出入境事宜,否则一地两检都会冲击《基本法》。
律政司﹕未有定案 车上检仍要商榷
律政司发言人回复查询时指,特区政府一直留意不同人士,包括饶戈平教授有关“一地两检”的意见。饶戈平建议亦是研究方向之一,惟现阶段未有定论。不过,发言人回复时重申,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早前已指出“车上检”在实际操作上有很多仍需商榷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