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判囚】黄之锋父忆子中学时 已在校内抗议 “他不易妥协”
撰文: 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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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在“冲公民广场案”被判入狱,引起外界两极反应,其父黄伟明早前一直力挺儿子是为社会发声。而他今早(30日)接受电台访问时,亦回忆与儿子相处点滴,坦言儿子自幼已坚持信念,“大是大非面前不会咁容易compromise(妥协)”。他又忆述儿子就读中学时,已与他分享抗议校内饭堂安排的经验,“当时已看到他比较关注公众事务”。
黄伟明接受商业电台访问,表示近日探望黄之锋,并为他带来一本“软皮”圣经,“因为硬皮版无得带入去”。他指,自幼已经看出儿子不容易妥协,“之锋性格和我有啲似,大是大非面前不会咁容易compromise(妥协)”。他表示,过往黄之锋在晚上会和父母一起“食宵夜”,谈到生活种种,其中一次最深刻印象,是黄之锋中学时期和他分享因学校饭堂“太难食”,设立Facebook专页抗议,最后要见校长,可说是儿子“第一次关注公共事务”。黄伟明指,当时已感受到儿子坚持原则,至于是否受自己影响就“唔知喇”。
他又表示,黄之锋中学时期开始已经参与社运,一开始是参与游行,黄伟明和妻子亦会跟随儿子,当时寄语他不可以暴力手法达到目的。黄伟明形容儿子“好乖”,抗争时一直保持“和平、非暴力”;对于法庭判决中,指儿子行为暴力,他就认为“如果你话个‘夺’字都是暴力,我无嘢好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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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对司法制度感到失望,今次判决中法官在判词中写明不赞成公民抗命,“不是完全没有政治动机”,黄伟明认为“不是一个专业法官应该有的表现”。他续指,目前香港检控制度亦出现问题,“政治任命的律政司可以独大,可以overide(凌驾)所有嘢”,认为制度有改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