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梁终极上诉】上诉许可如入场券 成功可继续 被拒即止步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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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新政游蕙祯及梁颂恒,今日(25日)将向终审法院,就他们的宣誓司法覆核案,申请上诉许可。上诉许可,有如是否能进入最后争辩的“入场券”,若获批出终极上诉许可,意味二人的案件,仍有一线生机;惟一旦申请被拒,二人亦即宣告“止步”,永无翻身机会。
取得入场券仍须付保证金
然而即使取得“入场券”,只代表上诉可进入下一程序,终院会即时定出最终上诉的审讯日期;届时游、梁必须按照法例,向法庭缴交每宗案件40万元保证金,才能继续。
颁予许可只须决定是否有可争辩处
根据一般程序,终院的上诉许可申请,会由三名终审法院成员组成的上诉委员会作出决定,该三名成员包括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和两名常任法官,或三名常任法官一同审理,若三名法官认为案件有可争辩之处(arguable),便会批出最终上诉许可,并会即时定出正式审讯日期及审期。
正审由五名法官处理
到正式的终极上诉,则会由由五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包括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三名常任法官及一名非常任法官;届时五名法官听取双方陈词及理据,作出裁决。
然而若游、梁的法律代表未能说服三名法官批上诉许可这入场券,意味两人将会即时宣告终极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