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斥误导 消委会:选购产品不应单靠广告

撰文: 邓丽婷 黄炜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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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消费者斥“卖奖”的做法欺骗消费者。(黄伟文摄)

在“丰泽生活新启发大奖”颁奖典礼之后,丰泽将在门市的各得奖产品贴上得奖标签约两个月。消费者力量指,在未清楚评审标准的情况下,消费者不应轻信奖项的认受性。

如果真是卖奖,这是欺骗消费者,也会擡高产品价格。
市民曾同学
那些奖不就是买回来的吗?商业世界就是这样!
市民胡先生
选购产品会视乎价钱、功能和口碑,不在乎有否得奖。金曲奖都是这样(买奖),宣传技巧来的。
市民何小姐

《香港01》就当中是否构成不良销售手法,向消费者委员会查询。消委会发言人回复指,消费者在选购任何产品时,应先了解自己的需要,再比较各品牌、型号的的功能、价钱是否适合自己,不应单靠广告、宣传或其他零售商的营销手法来作决定。消委会认为,商户在推销产品时,应如实反映产品的功能、品质及效能等,让消费者有足够的资讯去自行决定所需的货品。

消费者力量项目干事郭惠玲亦指,市民应视乎是否适合、实用性及能源效益而决定选购与否,而非巧立名目的名堂。她指,在未清楚评审标准的情况下,消费者不应轻信奖项的认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