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被捕】警方:林当日安全离开旺角 将安排法医检验伤势
【凌晨5时更新】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搜屋程序,林子健被重案组探员押离马鞍山寓所,由警车送往马鞍山警署办理手续,再转到位于何文田的红磡警署通宵扣查。期间,警员在单位内检走一副太阳眼镜、一部电脑及三部手提电话及一部平板电脑。据知,期间有律师陪同在场。押送过程中,林子健并无戴上头套,但亦无回应记者提问。
周二(15日)凌晨约3时,重案组探员驾驶警车,将被捕的林子健由旺角警署,押送到位于马鞍山锦丰苑的寓所搜屋。
西九龙总区刑事总部女警司郑丽琪表示,西九重案组人员周二凌晨0时30分,在旺角区拘捕该名姓林男事主,涉嫌“提供虚假资料以误导警务人员”。8月8日警方接获该男子报案,指接获操普通话口音男子来电恐吓;至8月10日再接获男事主报案,指自己于油麻地砵兰街被数名男子强行带走、禁锢及殴打。西九重案组接手调查案件,但由于事主当时要接受治疗,未能即时接见及录取口供;随后亦因不同理由,事主未能会见警方。
重案组人员根据事主报称的事发地址,前往现场调查,包括翻查CCTV及向商户做问卷,惟调查所得与事主所述有很大出入。警方因而有理有相信,事主涉嫌“提供虚假资料以误导警务人员”,因而将他拘捕通宵扣查,正调查其动机。
郑透露,根据警方现时调查所得,事主当日自行乘车,安全离开旺角,并无证实如事主所述,“被人推上车”的事件发生;而其行踪亦非他所述的行踪,但现时不能透露“行踪”为何。至于其脚上的钉书钉伤势,郑强调,将安排法医为林专业检验,以确定其伤势如何形成。
她重申,现时并无证据显示,在香港闹市出现如事主所称的掳人事件发生。又指,虚称被非法禁锢是很严重的罪行,不单浪费警力,亦会引起市民恐慌,为此她“予以严厉谴责”。
根据香港法例第232章 《警队条例》,任何人向警务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作出虚假的陈述,以误导警务人员,即属犯罪,循简易程序定罪后,可处罚款1000港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