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惩教员涉奸醉娃案】女事主否认曾摸被告下体及屁股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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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惩教主任的男护士,涉在兰桂坊将醉娃带到时钟酒店强奸案,今(14日)于高等法院续审。女事主继续接受辩方盘问时,她否认在酒吧与陌生男子“又揽又锡”,强调不是自愿跟他到九龙塘。作供期间她多次痛哭,下午作供时她更因情绪激动而无法继续。
女事主X否认她当天在酒吧见到陌生男子,即被告蔡仲强(29岁),与他“又揽又锡”,并摸其下体及屁股。辩方在庭上播放闭路电视片段,指陌生男子没有推她上的士,惟X否认。虽然她不知道当晚有否伏在被方大腿上,但她否认在车上与被方拥抱及亲吻。
事主称不知去九龙塘是甚么意思
辩方指当陌生男子要求的士司机驾车到九龙塘时,她理应明白男方用意,惟她表示:“唔知去九龙塘系乜意思。”
X今早作供时重提案发经过时已多次痛哭,下午开庭时更主动向法官提到她患有哮喘,昨晚才服过药,感到“好辛苦”,明言希望能于日内完成作供,直言怕自己会“顶唔顺”。法官则安慰X指明白其病情及焦虑的心情,并会尽快完成。
事主休息片刻后仍无法作供
惟辩方开始播放警方在上月到九龙塘酒店调查,逐级数著由地面到涉案房间的楼梯数目时,法官留意到X有异样,遂将审讯叫停,并让X休息。X休息片刻后仍未能继续作供,法官只好将聆讯押后至明天。
被告蔡仲强(29岁)被控于去年9月10日在九龙塘德云小筑内强奸女子X。
案件编号:HCCC14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