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处休班男警涉影裙底及抢警枪被控 年廿九高院申保释被拒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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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国安处的休班男警员,涉偷拍女子裙底被捕,遭带返尖沙咀警署。他在警署内疑情绪激动,涉企图抢枪,即场被制服。休班警被控非法拍摄及观察私密部位及企图无牌管有枪械两罪,案件在裁判法院提堂时被拒保释,他今(28日)再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法官黎婉姫听取陈词后,拒绝其申请,休班警需继续还押。
被告高振宗(39岁,警员)被控一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及一项企图无牌管有枪械罪。被告今申请保释时,未有律师代表。而他的案件将于3月13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再讯。
控罪指,被告于2025年1月15日,在港铁尖沙咀站E7扶手电梯,出于观察或拍摄女子X的私密部位的意图,为了从该女子X的衣服下方,观察或拍摄其私密部位而操作装置,即操作装置的情况是若非该装置如此操作,该部位本来不是可让人看到的,及为了性目的或不诚实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为,及不理会以上所描述的行为是否获女子X 同意。
被告另被控于同日,在尖沙咀警署报案室内,企图无牌管有枪械,即一枝警枪。
案件编号:HCCP 6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