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资讯商“科一”告对手“成功发展”偷数据 高院颁银行帐户令

撰文: 冼博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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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资讯商“科一有限公司”去年入禀高院,控告“成功发展资讯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被告)、世华物业有限公司(第二被告)、张敏娆(第三被告)、蔡俊雄(第四被告)等八名被告,以非法手段盗取原告科一拥有的物业资讯数据,放进一套名为APS101的系统内作贩卖用途,被告于去年4月至5月期间先后两度遭高院颁强制令及临时禁制令。高院上周五(1月3日) 第三度颁强制令,该令为银行帐户强制令(Accounting Order)。

(科一网站截图)

高院就该案第三度颁强制令

该银行帐户强制令,即强制第一被告凡以APS101资料库/服务系统收到的任何费用,必须与第一被告其它资产分开的银行“独立帐户”存放,未经高院进一步命令或未经原告科一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或减少 “独立帐户”的价值。命令生效后 14 天内,第一被告要将独立帐户的帐号告知科一。此后每月需要向科一提供独立帐户的月结单。命令亦指出被告需支付该银行帐户强制令衍生的讼费。

去年4月,原告首份入禀状指出,第一被告同属物业资讯供应商,是竞争对手。原告发现,多家未获原告授权,采用第一被告提供的APS101系统的地产代理公司,所拥有的物业数据,乃是属于由原告分别提供予世华物业、亚洲地产(城市花园分行)及世纪21集团(杏花村分行) 的物业数据。案情指出,原告事先在提供予以上客人的数据内,加入了53个各类型不同的“特别记号”,而有关“特别记号”,竟都出现在未获授权的地产代理公司,由第一被告提供的APS101系统内的数据。

(资料图片)

入禀状透露,第一、第二、第三及第四被告于2021年初合作,由成功发展公司秘书张敏娆安排,涉嫌违反商业法例,以已结业多年的世华物业作订阅方,由蔡俊雄签署书面合约,再由成功发展开出支票存入到科一的银行帐户,借此取得科一新界区物业数据,至于港岛及九龙区物业数据,则未经亚洲地产及世纪21集团授权而非法发放给其他地产代理使用,借以牟利。

案件编号: HCIP1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