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宠物不断 无合理解释可罚款万元及囚6个月 渔护署4年零检控
《香港01》昨日(10日)报道动物保育机构救兔之家报警,指两名饲主遗弃宠物兔,直接放在兔舍门口。另一机构阿棍屋亦表示早前有人把四只猫放在中心门口,谴责饲主不负责任。
《狂犬病条例》规定饲主无合理解释而弃掉动物即属违法。由2020年至今,渔护署就条例零宗检控。立法会议员陈克勤批评不理想,引述政府指控方难以在毫无合理疑点下,指控有人没有合理解释而弃掉动物。他认为现时闭路电视普及,加上市民愿意作证,相信能克服举证困难。
前日(9日)有两名女子没有通知动物保育机构救兔之家,直接把宠物兔遗弃在机构的兔舍门前。救兔之家质疑两人违反《狂犬病条例》第22条,无合理解释遗弃动物,随即报警。根据条例,一经定罪可判罚一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另一机构阿棍屋亦表示早几日在中心门口,突然出现两个飞机笼,里面有四只英国短毛猫。阿棍屋指4只猫全部患严重感冒,打喷嚏、有黄色鼻涕及流眼水等,怀疑是繁殖场遗弃的病猫。
渔护署过去4年零检控 吁打1823报告
2020年至今,渔护署就《狂犬病条例》第22条未有检控任何人。署方回复表示,市民如怀疑有人弃掉动物,可致电1823报告,署方会跟进调查。
陈克勤批检控数字偏低不理想
曾任立法会研究动物权益相关事宜小组委员会主席、议员陈克勤认为近日事件只是冰山一角,问题值得正视。他认为过往根据《狂犬病条例》第22条成功检控的数字偏低,甚至是零,情况并不理想。
陈克勤引述政府回复他,根据过往经验,控方难以在毫无合理疑点下,尤其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指控有人没有合理解释而弃掉动物。他认为现时闭路电视普及,相信有助调查,克服以往举证的困难,又相信有更多市民愿意挺身而出作证人。
望警方及渔护署跟进救兔之家事件
陈克勤指救兔之家接获弃兔一事,有清晰的闭路电视片段以及可能有证人,认为两名弃养人士亦有可能违反法例第169章《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令动物承受不必要的痛楚或痛苦,“我希望警方能够严肃调查,亦希望渔护署会作出跟进,向社会传递弃养宠物将负法律责任的清晰信息”。
政府拟引入动物负责人谨慎责任
政府计划修法,引入动物负责人“谨慎责任”,即饲主必须采取合理措施,确保照顾到动物的福利需要。陈克勤指修例后,遗弃动物可被视为违反谨慎责任和被检控,相信可以更有效打击遗弃动物的行为,希望政府尽快递交修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