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㓥房|七旬翁居40呎单位环境恶劣 议员促取缔协助㓥房户搬迁
新一份《施政报告》本月16日公布,香港社群组织协会今日(6日)联同数码立法会议员探访㓥房户,又提出9个劣质㓥房定义指标,包括人均居住楼面面积少于5.5平方米(约59呎)、楼底低于两米、没有厕所和厨房等,期望政府立例取缔劣质㓥房。
有77岁、独居于深水埗40尺㓥房的长者表示,自己居住的㓥房“煮食位都冇”,若自行购买电磁炉,只可以在马桶旁边煮食,又透露自己曾获派元朗的过渡性房屋单位,但该处缺乏设施,连职员亦劝他不要入住。多位立法会议员期望,政府一旦行动取代㓥房,要为㓥房户做好搬迁协助,亦要加强过渡性房屋的配套设施。
社群组织协会今日早上联同立法会议员狄志远、张欣宇、林筱鲁、陈家珮和林振升,到访深水埗多个㓥房单位及太空舱,探访㓥房居民。记者会上,多位㓥房居民透露,自己曾获派过渡性房屋,但由于位置偏远,最终作罢。
单位无厨房 若煮食要在马桶旁
77岁的黄伯现时以月租2800多元,租住深水埗汝州街一个40多呎的㓥房单位。黄伯透露,单位无窗户,只得一个抽气扇,夏天要长开冷气。单位亦无厨房或预留煮食位置,若自行购买电磁炉煮饭,只得马桶旁边有位置,黄伯现时每日三餐都在外解决。
黄伯又透露,自己七月曾获派元朗锦上路的过渡性房屋单位,但该项目位置偏僻,“连司机都唔识去”,附近毫无配套,“夜晚买盒饭都冇”,更有职员劝他不要入住。黄伯现时已轮候公屋两年,他明言不希望“打尖”,又认为问题在于政府兴建公屋缓慢,“你大把地,新界又咁多棕地”,“喺到同地产商斗角,喺到等”,无助解决㓥房及住屋问题,期望政府加快进度,帮助基层上楼。
㓥房户迁入大埔反增开支 放弃过渡屋
与妻女一家三口居于旺角150呎㓥房的谢先生,因父母离世、与前妻离异等,多次更改轮候公屋的住户人数,至今排了23年,都未能“上楼”。他透露,自己早前获派位于近大埔坳的过渡房,但该处位处偏僻,到大埔港铁站要至少30分钟,虽然租金较㓥房便宜800元,但平时上班及女儿上学的车费,若居于过渡房要贵2000元。他衡量过后最终作罢。
谢先生批评政府,经常表示要发展新土地,但“冇人肯起公屋”,又期望多关注市民的实际需要,“你话有新界区、元朗区(简约公屋等),但你起楼都要有条路入去啦”。
社协促人均少于7平方米 楼底低于两米须取缔
社群组织协会副主任施丽珊表示,现时本港有近10多万㓥房居民,估计他们每户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到5.5平方米,更有不少人居于笼屋、太空舱等,需要与其他人共用厕所,情况极不理想。她强调,在处理劣质㓥房问题上,人均居住面积为不能回避的议题,政府在定义劣质㓥房时,需充分考虑到受影响的居民数目。
社协又为“劣质㓥房”提出九个定义,包括一人居住面积小于7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少于5.5平方米、楼底低于两米或上下格出租、单位分租多于5伙、单位没有提供厨房厕所等,只要九项准则当中符合三项,即可定义为不符合“法定最低住屋标准”的劣质住房单位;当局除加强巡查外,亦应提供举报渠道。
社协又建议,被当局评定为劣质㓥房的业主,需于六个月内进行改善工程,而租户亦有权提早解约。社协又期望政府,延长过渡房的租住期,转型为恒常性“社会房屋”,并要加强过渡房及简约公屋的支援配套,如交通、就业、教育、医疗,协助离开劣质㓥房的基层,适应新生活。
社协又指,现时八成过渡房单位,已预留给轮候公屋满三年的甲类人士,只得两成预留予未满三年的乙类低收入阶层。社协认为,政府应调整甲乙类比例,以提高部份偏远地区过渡房的入住率。
张欣宇盼订取缔劣质㓥房定下时间表
张欣宇表示,他们今日视察的㓥房,将来几可肯定属违法,但认为若举报,反而会令㓥房居民无家可归,对情况感到无奈。他期望政府为取缔劣质㓥房定下时间表,在定义劣质㓥房时,亦要考虑清楚对㓥房户的影响,做好安置的配套及措施。
狄志远则认为㓥房是政府房屋政策过去失败的恶果,“既然有地有盛,点解唔快啲起(公屋)?”他又强调,政府过去洪水桥及上水收地及安置上,有很多错漏,希望今次取缔㓥房,可以照顾居民感受、多沟通,给予完善的配套。
林振升则表示,告别㓥房不应只是口号,希望政府订下时间表,分优次取缔劣质㓥房,例如首次取缔消防条件差、没有窗的㓥房。他又表示,针对滥收水费的《水务设施条例》生效半年,百多宗举报仅十多宗有检控,水务处执法团队仅得35人,期望当局可以成立特遣队,加强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