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13岁女童吸大麻后把她强奸 巴汉罪成后被揭有前科 囚7年半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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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青年在Instagram结识13岁女童后,多番邀女童到其家被拒,遂要胁会伤害女童家人,又称见面只是聊天,女童最终应约,并被带到巴汉家,巴汉请她喝酒及着她食大麻,她吸了一口便觉晕眩,期间遭被告强奸。巴汉早前经审讯被裁定强奸罪成,他今(20日)在高等法院接受判刑时,被揭他16岁初到港时已犯过4项非礼罪,法官斥他未有汲取教训,又指女童至今仍恐惧男性,考虑被告案发时未无使用安全套等因素,判他入狱7年半。

被告Mahmood Mubeen (马哈茂德),23岁。他被控于2021年8月25日,强奸女事主X。

被告Mahmood Mubeen (马哈茂德)在高等法院被陪审团一致裁定强奸13岁女童罪成,判囚7年半。(黄浩谦摄)

被告16岁来港不久已犯4非礼罪

法官判刑时透露,被告于2015年来港,在16岁时干犯4项非礼罪。法官又引述事主的创伤报告,指事主过去半年没有明显的负面情绪,可如常生活,但仍恐惧男性,影响与男性的关系。

有计划让事主饮酒及大麻

法官续指,性侵儿童是非常严重的罪行。被告在案中邀请事主到家中,有计划地让她饮酒和吸食大麻。同时,被告没有使用安全套,令事主有怀孕和染上性病的风险。法官续指, 被告来港不久便犯下非礼罪,被判感化,但未有汲取教训,终判处他入狱7年半。

要胁事主拒见面会伤害其家人

案情指,被告多番邀约事主会面吸大麻,事主一直拒绝。直至案发日,被告威胁会伤害事主友人,又称会面只是聊天,她才应约。被告带事主到其住所后,着对方食大麻及饮酒,事主最初拒绝,其后吸食一口大麻后感到晕眩。被告开始亲吻事主的脸和胸部,其后把她强奸。

案件编号:HCCC8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