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观塘公屋项目分判商两名工头 涉收4.4万贿款聘用工人
撰文: 何瑞芬
出版:更新:
观塘一个公屋建筑项目分判商有两名工头被揭非法收受回佣,收取合共4.4万元贿款,作为两名工人获分判商聘用的条件。廉政公署今(12日)落案起诉二人涉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中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经调查后发现该两名工人日薪为1,450元,两被告涉向他们收取每日200元贿款。
两名补告为33岁谢蓝雄淇及47岁刘伟,同为碧海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前模板工头,碧海则为观塘一个房屋署辖下公屋建筑项目的模板工程分判商,二人遭廉署落案起诉,前者被控7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后者则被控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均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二人均获准予保释,下星期一(16日)在观塘裁判法院答辩。
案情指,两名被告担任模板“工头”,负责监督其他模板工人工作。其中谢蓝雄淇涉嫌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期间,先后7次从两名工人收取合共约3.9万元贿款,作为该两名工人能获碧海聘用的条件。刘伟则涉嫌于2022年7月,以同样名目向上述两名工人索取回佣,并由其中一名工人收取了4,800元贿款。
廉署早前接获相关贪污投诉,调查后发现该两名工人日薪为1,450元,两名被告涉嫌向他们收取每日200元贿款,而碧海禁止雇员索取或接受利益以协助他人获碧海聘用。廉署强调索取或收受贿款以助他人获聘是严重贪污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7年及罚款50万元。
廉署控入境处退休高级助理员涉隐瞒欠债及虚假文件预支26万薪金机电署前高级机电工程师涉非法向下属借36万元 遭廉署起诉廉政学院办大型基建反腐治理专业课程 学员考察中九龙干线等项目廉署控保安主管涉收四下属$1万贿款 编更赚津贴 有人不从遭刁难总督察何兆东与妻涉受贿114万 何准以120万保释 押后至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