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苏淼淼豪宅劫案 匪徒妻接赃名牌手袋及皮草罪成 判囚2年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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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苏淼淼(原名苏美欣)4年前被三名劫匪入屋行劫,遭劫去逾1150万元的财物。警方其后到其中一名劫匪的家中搜查,在该名劫匪和妻子的房间内,发现苏的手袋、电脑袋及皮草大衣等。劫匪妻否认处理赃物罪受审,昨被陪审团一致裁定罪成。法官今(29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时指,没有证据显示被告参与行劫,她处理赃物的价值只是3万多元,最终判她监禁2年。

女被告李洋(左)被裁定接赃罪成,被判囚2年。(刘安琪摄)
女网红苏淼淼其于“一号‧西九龙”寓所曾遭3名持刀男子闯入,损失逾千万财物。(资料图片)
女网红苏淼淼其于“一号‧西九龙”寓所曾遭3名持刀男子闯入,损失逾千万财物。(资料图片)
女网红苏淼淼其于“一号‧西九龙”寓所曾遭3名持刀男子闯入,损失逾千万财物。(资料图片)
女网红苏淼淼其于“一号‧西九龙”寓所曾遭3名持刀男子闯入,损失逾千万财物。(资料图片)
网红KOL苏淼淼早前所居惨遭贼人入屋行劫,据称合共价值逾1100万港元的财物损失。(reererre@IG)
女网红苏淼淼“一号‧西九龙”寓所遭3名持刀男子闯入。(资料图片)

求情称诞女后已改过自新

女被告李洋(35岁,家庭主妇),被控于2020年12月17日,在九龙慈云山毓华街慈康邨康秀楼某单位,知道或相信某些物品是赃物,即3个手袋、1个电脑袋及1个毛皮大衣,属于事主苏美欣所有,但仍然不诚实地从事或协助另一人将赃物保留、搬迁、处置或变现。辩方求情指,被告已改过自新,因诞下女儿而戒除毒瘾。

女被告怀着别人的孩子下嫁陈

法官判刑时透露,被告在内地出生。她于2018年和案中劫匪陈少达结婚,之后持双持证来港。她去年诞下一女,女儿的生父并非陈。

无证据显示被告参与劫案

法官续指,被告处理的赃物是行劫所得,但无证据显示她参与劫案。此外,劫匪劫去1150万元的财物,而被告处理的赃物只占其中少部份,约3.1万元。而被告在案中处理赃物的方法,只是把它们放在房间。法官考虑案件至今已4年,期间被告已改变,因此酌量减刑,最终判她监禁两年。

匪徒在目标附近租用单位以作监视

控方案情指,被告丈夫陈少达联同两名男子于2020年11月24日,在深水埗“一号.西九龙”某单位内盗走大批财物。调查发现,劫匪案发时租用遇劫单位对面的一个单位,及附近一间酒店的房间,以监察遇劫单位内的情况。

控方指被告曾到用作监视的单位

至12月17日早上,警方进入被告和丈夫位于慈云山单位,在睡房发现涉案的3个手袋、1个电脑袋及1个毛皮大衣。

控方指,虽然被告并未参与行劫,但她事前曾前往上述两个用作监察的单位,可见她必然知道行劫计划及涉案物品为赃物。

案件编号:HCCC4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