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求情|辩方指谋划公开可防患 官指判刑毋须考虑是否成功

撰文: 安梓宁
出版:更新:

民主派47人初选案,45名有罪的被告继续求情,第五批求情的最后3人,今(28日)继续在西九龙法院(暂代高等法院)求情。其中代表吴敏儿的资深大律师李志喜指,案中的谋划是公开进行,政府可以防患于未然,出手制止,因此谋划极不可能成功,并认为计划是否成功,是判断案件严重性的因素。惟法官以计划打劫为例,指判刑时不需考虑打劫会否成功,又指维护国家安全十分重要。

另外,3名今天求情的被告:吴敏儿、谭凯邦和柯耀林望法官接纳,他们属《国安法》第22条刑罚三级中的最低级别“其他参加者”。

吴敏儿称案发时不觉得违法,被捕感惊讶。(资料图片)
吴敏儿由资深大律师李志喜(右)代为求情。(资料图片)

本案不涉使用暴力且公开进行

代表吴敏儿的资深大律师李志喜求情时指,本案不涉使用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并非最严重的类别。涉案谋划公开进行,政府可以防患于未然,选举主任会因此取消参选人的资格,令谋划极不可能成功,而谋划是否能成功,是法官考虑案件严重性的因素。

官以劫案举例指毋须考虑成功与否

法官陈庆伟指,根据区诺轩的证供,谋划中设有替补机制,又举例指,有人计划打劫,日后判刑时不需考虑其行劫计划会否成功,而是衡量计划行劫方法等。

官强调维护国家安全十分重要

法官李运腾亦举例,有人打算透过下毒谋杀他人,因欠化学知识,所用的毒药不足以杀人,问此情况下其严重性是否低于企图谋杀。李志喜回应称,法官提出的两个例子,都涉及需判处阻碍刑罚。李官则回应,维护国家安全亦十分重要。

吴称案发时不认为犯法被捕感惊讶

李志喜续指,吴敏儿曾任空中服务员,其后参加工会活动,于2016年任职工盟主席。吴参加初选是希望进入议会后,替劳工阶层争取权益。她案发时不认为涉案谋划是违法,因此被捕时感到惊讶。吴在求情信形容干犯本案是“一生中最严重的错误”,并就此道歉。现时职工盟已解散,吴重犯机会低。

李志喜认为刑罚三级制对法官员的判刑没有约束力,但亦认为吴属刑罚三级中的第三类别“其他参加者”,或属第二类别的“积极参加者”。

谭凯邦一向关心环保议题。(黄景洪摄)
天文台前台长林超英亦有为谭凯邦写求情信。(资料图片)

林超英有为谭撰求情信

代表谭凯邦的大律师马维𫘥则指,谭重视环保议题,因此希望透过进入立法会推动该议题,又呈上谭妻、前天文台台长林超英,及一名退休中大教授等人的求情信,讲述谭在环保议题所付出的努力。

谭凯邦非组织者亦没有积极参与

马续指,谭在案中非组织者,也没有积极参与,最终得票率低,替补机制对他不适用,认为谭属刑罚三级制的第三类别“其他参加者”,若法官认为他属第二类别,亦希望法官采纳较低的量刑起点。马亦称,谭凯邦打算日后不再涉猎政治和环保议题。

马又透露谭的舌底有肿囊,现时亦出现皮肤受感染,手脚溃烂,望法官能酌情减刑。

被告柯耀林称他虽然签了《墨落无悔》声明,但立场并不激进。(资料图片/郑子峰摄)

柯初选得票少于1%影响力有限

代表柯耀林的大律师叶海琅指,柯在案中参与有限,他在初选的得票率少于1个百分比,可见他的影响力有限,认为柯属刑罚三级中的第三类别“其他参加者”,若法官认为柯属第二类别,亦希望法官采纳较低的量刑起点。

曾签墨落无悔但不激进

叶指,柯有签署《墨落无悔》,但他参加初选集中民生议题,非政治议题。柯只出席一次协筹会议,发言不多。柯属温和的政治人物,立场并不激进。他过去20多年服务社会,曾任多届区议员。

新界西8被告及梁国雄及柯耀林是第五批求情的被告

黄子悦于开审前已认罪。(资料图片)
+4

第五批求情的被告,为参加新西初选的朱凯迪(46岁)、张可森(30岁)、黄子悦(26岁)、尹兆坚(54岁)、郭家麒(62岁)、吴敏儿(53岁)、谭凯邦(43岁)和伍健伟(28岁),8人都认罪。至于另外两名被告则为参加新东初选的梁国雄(67岁)和柯耀林 (53岁),两人都是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朱凯迪、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伍健伟和梁国雄昨已求情。

初选案原涉47名被告,同被控1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31人认罪,包括戴耀廷、区诺轩和黄之锋等。另16名被告否认控罪,其中14人被裁定罪成,刘伟聪和李予信则罪名不成立。而律政司已表示,会就刘的无罪裁决提上诉。

案件编号:HCCC69-70/2022

新界东9被告将于9月2日求情

+5

已求情被告的求情撮要

1. 初选组织者5人

2. 港岛区参选的被告6人

+1

3. 九龙东6名被告

+1

4. 九西超区及卫生服界9名被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