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葵冷血车祸 司机撞死人再挞朶截车逃走 认危驾囚40月停牌10年
青葵公路去年8月发生致命车祸,七人车司机醉酒驾驶,撞伤一名铁骑士后不顾而去,更截停路经现场的私家车,并“挞朶”自称黑帮成员,威胁司机载他逃走,伤者最终不治。七人车司机案发翌日被捕,早前于区院承认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及自称三合会成员等五罪。法官判刑时指本案比案例所述的情况更坏,被告醉酒情况极严重,故将量刑起点增加6个月,判他入狱40个月、停牌10年及须重考才可获得驾驶执照,并告诫他如在10年间无牌驾驶,以他的情况,定必会再判入狱。
被告郭栢林(38岁)承认在去年8月16日于青葵公路危驾致他人死亡、自称三合会社团成员、意外发生后没有停车、意外发生后没有报案,以及驾驶未获发牌车辆共五罪。
法官叶佐文判刑时指,被告在案中的醉驾情况严重,而本案比案例所述的情况更坏,有多个加刑因素,包括被告醉酒情况极严重、酒后仍驾驶11公里、撞车前一刻超速最少55公里、意外后没有留在现场、不顾电单车司机死活、车辆没有第三保、自称是三合会成员、意外后没向警方报告,故将量刑起点加刑6个月至5年,并判他入狱40个月。
官指被告驾驶纪录好差
法官表示,被告当时在极度不安全及不宜驾驶的情况下驾车约廿七分钟,路程十一公里。而官在阅毕被告过往累累的交通违规纪录后,更直言“好差”,当中有与本案相类不小心驾驶等案底。叶官又特别告诫被告,如在10年间无牌驾驶,以他的情况,定必会被判入狱。
被告向死者家人致歉
辩方求情指被告当晚受酒精影响而做出一连串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令无辜人士死亡,被告愿意向死者家属道歉,并准备把其自置单位出售以赔偿死者家属;辩方又指,被告事后已深感悔意及作出反省。
铁骑士被撞至肋骨骨折及多处受伤
案情指,被告在事发前喝酒后,于事发日凌晨四时多驾驶其七人车至往屯门方向的青葵公路,期间并高速连环切线,最后撞向男死者胡文源(52岁)驾驶的电单车。七人车则撞向石壆再反弹停下,有途经的士乘客报警。被告离开七人车,该车不久起火,被告遂擅自登上一辆途经而停下的私家车后座,向该车司机自称黑帮及“车我去葵芳”,司机因害怕而照做;死者则因肋骨骨折等身体多处受伤,送院后不治。被告翌日被捕,警方调查后更发现被告七人车当时超速逾五十公里。
案件编号:DCCC2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