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用接待人数定成效  廉署认租舖被动

撰文: 黄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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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回应称,由地区办事处接获的举报个案,可追查比率较廉署整体的更高。(曾梓洋摄)

《香港01》翻查文件,发现廉署辖下6个地区办事处每年租金逾1000万元,但每日只接获1宗举报或查询。廉署回应指,不能单凭地区办事处每日接待多少市民、或者接获多少举报及查询等,去断定其职能和成效。

发言人说,在2013至2015年期间,7个地区办事处合共接获1693宗举报,其中有85%是亲身举报,同期廉署整体接获亲身举报只有29%;且地区办接获的举报,81%可继续追查,也比廉署整体仅68%的可追查比率高。

发言人又强调,署方已于2014年就《审计报告》的意见,全面检讨各分区办事处的职能、选址和成本效益等,当时有不少地区人士认为,办事处应该设于当眼位置,方面公众使用服务,而办事处亦成为署方在区内的象征,具备宣传反贪和警惕的效用。

廉署消息人士称,在处理地区办的租务问题时,相比政府产业署而言,比较被动。(曾梓洋摄)

廉署求搬舖 产业署:无空位

以审计报告曾经点名批评的西港岛及离岛办事处为例,廉署曾经咨询中西区、南区和离岛区区议会,议员普遍认为有必要保留地舖,以维持地区办的服务。署方亦一再要求政府产业署将该办事处迁往港岛政府大楼的后勤办公室,但产业署指目前未有空置办公室。

廉署消息人士亦透露,廉署在处理地区办事处租赁事宜时,相对政府产业署而言,其实较为被动。政府现时的物业由“财政司司长法团”持有,租用其他物业作政府部门办公室时,亦由“法团”担任承租方,而“法团”的物业和租赁事宜,则由产业署代为管理。

产业署回复《香港01》有关廉署地区办事处的租赁问题,表示产业署处理有关物业续约时,会向廉署查询是否仍需使用该物业,以及所需续约年期,产业署亦会为续约物业进行估价,并参考同区同类物业的最近租务成交,从而厘定续约的市值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