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清场案】9人涉藐视法庭开审 控方:检控针对违反法庭命令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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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占旺清场,多名示威者未理会法庭禁制令离开,被控藐视法庭,涉案的11名答辩人,包括黄之锋、及岑敖晖等昨日已认罪,余下9名不认罪被告的案件今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案件背景是维护法治,确保法庭命令执行,控告这批示威者,最重要的并非该禁令本身,而是他们违反禁令的行为。

社民连4名成员赵志深、关兆宏、黄浩铭和冯启禧(由左至右) ,均否认刑事藐视法庭罪名。(陈雯慧摄)

9名被告包括:社民连外务副主席黄浩铭、朱佩欣、郭阳煜、赵志深、陈宝莹、关兆宏、熊卓伦、冯启禧及麦盈湘,均否认一项藐视法庭罪名。另外,控辩双方同意,本案不是一般刑事案件,本案被告毋须每日到庭,法官希望公众及传媒不要以为被告缺席聆讯。

黄浩铭称不满政府做法

黄浩铭在庭外称,他支持黄之锋及岑二人的决定,但他认为政府及律政司事件中透过第三者申请民事禁制令,再插手用公帑控告示威者藐视法庭,担心这会成为政府日后处理类同情况的先例,故决定不认罪,他会稍后在庭上提出他的论点。

代表律政司的资深大律师杜堃淦指,案件源于的士及小巴团体于2014年10月20日成功申请的民事禁制令,禁止占领者继续霸占亚皆老街及弥敦道一带的公共道路和行人路,根据法庭判词,多次强调巿民享有集会及言论自由,但巿民亦有使用及享用公共地方的权利,若占领者不遵取法庭命令,有可能被控藐视法庭。

警方拘捕前曾作广播

该的士及小巴团体取得禁令后翌日,即在多份报章刊登禁令,传媒亦广泛报导,但占领者没有理会,最后由法庭委任执达吏及警方清场。

本案涉及2014年11月26日的清场行动,执达史及警方由亚皆老街至登打士街的弥敦道一带展开清汤行动,并多次广播呼吁示威者离开,警方并称会拘捕违反禁令的人士,警方亦在当日清场期间,作出拘捕行动。

官指影片显示情况与认罪被告所述情不乎

控方宣读开案陈词完毕后,法官陈庆伟提到,他曾翻看录影片段,发现部情况与昨日认罪被告周蕴莹、张启康及蔡达诚的求情不乎,如影带所见当时无帐幕,未见有20名警员等,均与求情有出入,所以要求昨天代表被告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再取指示,并于下周一向法庭解释。

案件编号:HCMP 778、780、783、784、788、789、791、796 & 709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