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清场案】11人认藐视法庭 律师:他们不是罪犯
11名涉藐视法庭人士已表名会认罪,黄之锋和岑敖晖等7人今先作求情,资深大状骆应淦代表7人求情时直言:“他们不是罪犯。”即使是颇有知名度的黄、岑二人,当时亦没有使用暴力和煽动群众,其中有年轻女被告纯粹受同侪压力和好奇心驱使去占旺,亦有习惯周围寄住的男被告不懂政治,声称赶不及尾班巴士才留在占旺区过夜。7名被告已完成求情,法官称会留待全案审结再判刑。
岑敖晖向法庭致歉
辩方求情称,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投身学生运动,关心香港的未来,因政府漠视学生对争取普选的诉求,才参与公民抗命。案发时他到旺角占领区视察,确保示威者的安全,对于违反法庭命令,他向法庭致以毫无保留的歉意( unreserved apology to court)。
岑敖晖案发时仅19岁,他在香港中文大学修读政治与行政学系,一直热心参与学生运动,曾任中大学生会外务副会长,但没有加入任何政党。岑关心香港的未来,深信普选、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等价值,认为公民应该争取他们的权利,他亦对保障公民权利的司法制度感到自豪。
认为政府未听取学生诉求
2014年人大常委下达政改831决定,岑对此非常不满,曾参与罢课争取普选,但政府没有听取学生的诉求,他唯有诉诸公民抗命。岑作为学联副秘书长,2014年10月26日清场当日到旺角占领区,确保集会人士的安全,亦避免他们与执行清场命令的代理人有肢体冲突,最后与其他占领人士一同被捕。期间岑没有使用暴力,没有积极参与占领运动,甚至曾用大声公呼吁示威者不要用粗口辱骂别人。
司徒子朗:到现场视察环境
前学联常委司徒子朗是认罪的其中一人,他自言在中大修读政治与行政学系时,看书接触过一些公民抗命的理论,指公民抗命有损社会秩序,只可以在不公义出现时作为最后手段,而参与者事后承担罪责,亦能缓减对法治的破坏,所以他才选择认罪。
辩方称司徒子朗关注香港的现况,之前已透过中大学生会、学联等合法途径就政改表达反对意见,但人大831决定令他觉得“一切努力都是白费”,决定投身公民抗命。案发当日,他担心执达吏和示威都会爆发冲突,自发和岑敖晖一同到占旺现场视察环境,确保清场和平进行。
女学生欲考公务员求轻判
20岁岭大哲学系女生周蕴莹当日只想目击清场情况,其后遭警方截停拘捕,才知自己因为阻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触犯法例,事实上她没有阻碍执达吏,亦听从警方指示。周更透露她想投考政府公务员,希望法庭轻判给她一次机会。
官不明为何年青人要睡街上帐篷
另外一名21岁男被告朱纬囵则自揭坎坷身世,他由祖母抚养成人,因为家中非常贫困,每晚只可以睡地板,他长大后亦习惯到不同朋友的屋企寄住。辩方律师称他没有任何政党联系,不热衷政治,只因为错过了最后一班巴士才留在占旺区过夜。
法官陈庆伟听罢大惑不解,称一个年轻人可能会去朋友家暂住,但难以理解他怎会随便睡在街上的帐篷?骆应淦笑言:“对我们呢个世代可能难理解啲。”但他强调朱没有搭起障碍物,亦没有牵涉暴力。
岑敖晖料判刑将偏严苛
岑敖晖庭外称预料判刑会偏向严苛,即使能免于坐监,但亦可能被判较高金额的罚款,对年轻和没有政党支持的抗争者是沉重负担。
答辩人黄之锋、岑敖晖、 司徒子朗、周蕴莹、朱纬囵、蔡达诚及张启康今由资深大状骆应淦代表求情;答辩人杨浩华、黄丽蕴、马宝钧及张启昕亦拟认罪,将由资深大状麦高义于本月10日求情。他们承认在2014年11月占旺清场时阻执达吏工作。
案件编号:HCMP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