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刘马车认多区摸8女子小腿 否认重犯机会高 判囚24星期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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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刘马车”被指于天水围、荃湾区等多区,在女童附近假装掉了个人物品,趁在地上拾起物品时,乘机触摸女童小腿。刘早前承认非礼8名女子,案件今(14日)在屯门法院判刑,刘称已深切反思,决心不再重犯,又不同意报告指他重犯机会高,裁判官邓少雄判刑时却指,刘在短时间内重复犯案,且手法相似,指刘可不同意心理医生的评估,但他判刑需参考专家意见,判刘入狱24星期。

被告刘骏轩(27岁,无业),承认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1月1日,在天水围、荃湾及青衣多处非礼8名13至25岁女子。

原名刘骏轩的网红刘马车,在屯门法院承认9项非礼罪,被判囚24星期。(梁碧玲摄)

刘称已下定决心不再重犯

辩方求情指,刘自今年1月起开始还押,期间深切反省,对犯案感到羞耻,如今已下定决心不再干犯,望向受害人致歉。

刘两度被评做重犯机会高

辩方又提到,刘不同意心理医生判断他重犯机会高,惟裁判官指刘可以不认同心理报告内容,但法庭需要心理医生的意见协助判刑,尤其是刘两度被评估重犯机会高。

刘马车去年出席一个记者会后被警员带走。(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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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女童A小腿逃走时被拍下背影

案情指,女童A于2023年11月29日,独自在天水围T Town商场内逛街,期间看到刘在附近掉了东西到地上,此时她感觉到小腿被摸了3秒,并见刘沿著她的小腿向上摸。A感大惊,转头便见刘逃去,A随即拍下刘的背影,再将事件告知父亲。

普通话问路时摸女童B大腿

同日,女童B在天水围体育场跑步后,坐在女厕外的长椅休息,刘随后坐到B身旁,并以普通话问路,期间用手摸了B大腿。有途人目睹事件,上前问B是否认识刘,B否认后刘随即逃去。随后B与母亲会合,该名途人告诉他们已经报警。

获法庭保释后翌日非礼女童C

刘于11月30日被捕并被带上法庭,直至翌月2日获准保释,惟5日后再度犯案。女童C与同学在T Town书店看文具,刘站在二人面前,并把充电线掉在地上,其后他弯低腰时,用手扫了C的小腿。C向下看,见刘拾起充电线,及后离开书店。C感到十分害怕,遂将事件告诉母亲。

大厦防火门走出非礼女童D

同年12月28日,女童D与朋友回家时,看到刘尾随他们走进升降机。刘原在较低的楼层步出升降机,惟当D回到自己所居楼层时,刘突然从走火门出现,并用普通话问路,期间弯低腰捉住D的大腿约10秒。D未及反应,遂答应会带路,刘才松手。

女童E连续两天遭刘非礼

同月29日,女童E在一间餐厅门外看菜单,期间感觉到有人摸她小腿,并将手向上移。E转头一看,只见刘在她附近,弯低腰状似在拾起一条充电线,之后迅速逃去,E遂拍下刘的背影。翌日,E在T Town商场搭扶手电梯时,感觉到有人摸她小腿,转头便见刘弯低腰拾起充电线。E认出刘后大叫,再用电话拍下刘的样貌,刘见状逃去。

刘马车经常有出位言行。(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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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F喝东西觉小腿被人摩擦

及至除夕夜,女子F在荃湾广场一田超市喝东西,突然感觉到小腿被人左右摩擦,之后看到刘在她旁边跪下,状似收拾地上充电线电。F将事件告诉友人,不久后在同一商场内听到有人大叫被非礼。

同一超市女子G同被摩擦小腿

相若时段,女子G亦身处荃湾广场一田超市,期间看到刘在她附近蹲下,然后G感觉到小腿被人摩擦。G将事件告诉同行的父亲,刘随即逃去。G的父亲及兄弟追上并尝试截停刘,但未能成功。

女童H逛街觉小腿被摩

刘于2024年元旦日继续犯案,当日女童H在青山“HK Shop XOX”逛街,突然感受到小腿被摩擦,转头便见刘弯下腰正在捡起叉电线。刘之后逃去,H成功拍下她的背部,并将事件告诉母亲。翌日,刘涉嫌非礼被捕。

案件编号:TMCC128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