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消息指政府研禁止拥有电子烟 邵家辉:政府宜做好解说

撰文: 郭梓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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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期望2025年吸烟率降至7.8%,医务卫生局等部门周四(6日)将公布控烟策略公众咨询结果及下一步措施。据了解,其中一项是针对现时虽然已禁止销售另类烟草产品,如电子烟、加热烟等,但仍有不少烟民吸食,研究“加辣”,全面禁止拥有另类烟草产品,自用也不准,一旦被发现即属违法。

立法会(批发及零售界)议员邵家辉就表示,虽然未看到政府文件,但认为政府需做好解说,因为据前年推出的《2021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已禁止市面制造、售卖及为商业目的,但市民如果自用,则未受监管。

立法会(批发及零售界)议员邵家辉。(资料图片/何颕贤摄)

据了解,咨询文件中有咨询市民是否赞成禁止“火车头”(边行边吸烟)行为,消息指,当局未把禁止“火车头”列作短期内推行措施;但会研究“加辣”,全面禁止另类烟草产品,如电子烟、加热烟等,拥有即属违法。

邵家辉指,新例落实后,虽然未知政府具体方案,但部份人如果之前已备货,即使已经不再吸食,但只拥有吸食用具便已违法。“唔知道政府方案系谂住回收,定只系唔畀佢(烟民)用,如果回收,会唔会有补偿畀佢哋?定系咩处理方法,但点样都好,𠮶啲产品又唔系拎嚟食,咁其实佢要有个好嘅解说;因为佢之前其实系可以有。”

邵家辉认为所谓“无烟世代烟草终局”政策取向要清楚,到底是全港禁止买卖香烟,但允许带烟入境,抑或全港禁烟;如果只有旅客可以带入境吸食,会助长走私香烟。如果全禁香烟,他指香港作为国际城市,禁烟政策也可能令旅客甚至经商人士访港意欲有变。

现时电子烟及加热烟等另类烟,只禁止制造、售卖及为商业目的管有等;而据《2021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任何人士进口、推广、制造、售卖或为商业目的而管有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电子烟、加热烟产品、草本烟及任何相关的器具、零件及配件,已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六个月。有关法例未有禁止自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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