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建议性罪行查核今年第4季扩至补习老师等 明年涵盖至义工
保安局建议按风险评估,分阶段扩大查核性犯罪定罪纪录查核,今年四季度先扩充套件至私人导师、音乐老师、运动教练及提供上门服务人士等准自雇人士,并考虑2025年底前扩至志愿工作者,会在首两阶段运作畅顺后,最后阶段扩至所有现有雇员及自雇人士,但指强制查核须审慎,现阶段仍属自愿性质,由雇主自行评估是否需查核。
该局预期今年第4季会有更多宗申请,故警方会创建网上申请平台处理,查核申请有效期由现时18个月延长至36个月。
扩大至准自雇人士 运动教练、提供上门服务等人士包括在内
保安局今(28日)向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指考虑法改会建议后,同意其扩大查核机制涵盖范围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儿童及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保护。
该局建议,首阶段在今年四季度扩大至准自雇人士,包括但不限于私人导师、音乐老师、运动教练、提供上门服务等人士,因该些自雇人士往往较大机会无无监督下与儿童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有单独接触,例如上门私人补习老师及私人游泳教练等,风险较高。
该局称,当吸取首阶段经验后,第二阶段计划在2025年年底将机制扩至志愿工作者,例如义教老师及院舍探访义工,因某些活动或会涉及单独教授或过夜的训练交流等,志愿团体亦未必熟悉旗下所有志愿工作者。
下一步扩至所有受雇员工 惟属自愿性质
该局称待第一二阶段运作畅顺后,会考虑扩至所有现有雇员及现有自雇人士。该局强调机制属自愿性质,由雇主自行评估是否需查核,但部份职业、如教师及社工,其序号产生器制下雇主会定期查核或要求员工申报犯罪纪录。
暂不将机制扩至已失时效性罪行定罪纪录
法改会当年报告同时建议将机制范围扩至最大并适时评估是否强制性做,该局指强制机制涉及罚则,必须审慎考虑,“从社会实际需要而言,强制查核未必适用于所有情况”,例如有他人共同监管情况下性侵犯风险相对较低,而自愿查核一直运作畅顺,有灵活性好处,故局方只会检视机制再考虑有否需要。
法改会另一项建议考虑将机制扩充套件至已失时效的定罪纪录,该局认为《罪犯自新条例》原意在于让罪犯改过自新而非单单惩罚,暂考虑到社会对该建议有不同意见,局方暂时不会将机制扩至已失时效性罪行定罪纪录。
创建网上申请平台以应付查询需求上升
另外,保安局又称预期扩大范围后申请人数大幅增加,警方正积极最佳化查核机制的电子系统装置,并创建网上申请平台,电子化处理。网上平台今年第4季起会推行,警方也计划在北角、油麻地、牛头角、屯门、沙田及荃湾6间指定警署增设24小时套取指纹服务。
该局又说,查核申请有效期会由现时18个月延长至36个月。目前查核机制系统每年能处理约6万宗新申请,预计今年第4季起,每年能处理至少21万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