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男与旧同事纠纷 涉离职后“起底”及负评 遭私隐署拘捕

撰文: 吕颖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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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隐专员公署今日(25日)公布,一名65岁男子涉违“起底”罪等捕。被捕人今年2月与旧同事发生纠纷,他在3月离职后,涉嫌于社交媒体平台先后发布两条旧同事个人资料的讯息,并对作出“负评”,当中包括中英文名、手电号码、工作地址、照片等,被捕人士获准保释,私隐专员公署会继续调查案件。

(资料图片)

私稳署调查显示,事主与被捕人士于去年曾在同一间公司共事,两人今年2月因事发生纠纷,被捕人于今年3月初离职。有人其后于今年3月中旬,在社交媒体平台的个人帐户内,先后发布了两条包含事主个人资料的讯息,并对事主作出负面的评论。

涉及括中英文名、手机号码、工作地址等

事主被披露的个人资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氏及别名、手提电话号码、工作职位、办公室地址、办公室电话号码、工作电邮地址及照片,而电邮地址亦显示了事主公司的名称。

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经资料当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的个人资料,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第64(3A)条的规定。

私隐专员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为私人恩怨而将他人“起底”。“起底”属严重罪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