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男涉串谋设炸弹及用长枪杀警 并有1女疑曾助筹钱 案料审60天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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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2月期间,6男涉串谋设置炸弹及便用长枪等伤人及杀警,另一女子涉筹集资金作恐怖活动,众人因而被控串谋作出爆炸、谋杀及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等多罪,7人均否认控罪,案件今(22日)在高等法院审理,法官张慧玲抽出6女3男陪审团。庭上透露,案件需时60日审讯。并会于明早8时45分开审,预计控方先会读出开案陈词。
被告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严文谦(22岁)、李家田(25岁)、赖振邦(30岁)、许湛荣(25岁)及刘佩凝(24岁)。
控罪包括串谋谋杀警务人员
首6名男被告同被控一项串谋犯对订明目标的之爆炸,及属交替的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罪。控罪指,他们于2019年8月1日至12月8日,在香港与其他人串谋,意撑导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体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两个爆炸性装置;他们人另否认一项串谋谋杀罪,指他们于2019年8月1日至12月8日,与其他人串谋谋杀警务人员。
李亦涉管有枪械及弹药
李家田另否认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指他于2019年10月1日室2019年11月30日期间在香港,管有枪械及弹药,即一枝手枪,一个弹匣及14发弹药,意图用以危害生命,或意图使他人能用以危害生命。
女被告涉串谋筹集财产作恐怖主义行为
女被告刘佩凝则另否认一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指她于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9日期间在香港,与其他人串谋直接或间接提供或筹集财产,怀有将该财产的全部或部分用于作出一项或多于一项恐怖主义行为的意图:或知道该财产的全部或部分将会用于作出一项或多于一项恐怖主义行为。
案件编号: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