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大厦火|17年间发29万消防安全指示不足38%完成 5年仅74检控

撰文: 李颖霖 梁祖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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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敦华丰大厦夺命大火,揭法团拖足16年仍未完成消防安全指示。《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生效至今17年,消防处发出超过29万张消防安全指示,但已获遵办或撤销的不足38%,过去5年仅74宗检控。
消防处指会“灵活、务实”处理延长申请,但16年是否合理?有无上限?有无超过三年、五年及十年具体数字?消防处无答。

4月10日,佐敦华丰大厦发生夺命大火,揭法团拖足16年仍未完成消防安全指示。(郑子峰摄)

2008年发指示 3年后始申请资助后数度延期16年

佐敦华丰大厦夺命大火,揭发大厦2008年被屋宇署发出消防安全指示,当中包括要求更换防火门,以耐火物料围封非紧急设施、提供符合耐火能力的固定窗等。法团拖到2011年申请楼宇维修资助计划,申请延期至2012年,之后于2015年及2020年,两度聘任顾问公司处理有关指示,但仍未遵办事件。屋宇署曾发出劝喻信,法团于2023年4月委任注册检验人员,并于5月向屋宇署提交订明检验报告,前后拖足16年,至今仍未遵办。

据2007年生效的《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1987年3月1日或之前建成或首次呈交建筑图则作审批的综合及住用用途楼宇(目标楼宇),须提升至切合现代标准的消防安全水平。消防处及屋宇署会派员在目标楼宇展开联合巡查,并按照楼宇的实际情况,向业主、占用人发出消防安全指示,指明须进行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以提升其楼宇的消防安全水平。

▼4月10日 佐敦华丰大厦3级火救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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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生效至今发29万指示 仅11万完成或撤销

消防处指,自条例生效至2024年3月,联同屋宇署共巡查了10,900多幢旧式综合用途楼宇,共向超过10,400幢目标楼宇发出超过29万张消防安全指示,当中有超过11万张指示已获遵办或撤销。

换言之,已完成的消防安全指示仅37.9%,约18万张指示未获遵办或撤销。

无答有无延期上限 “灵活、务实处理”

屋宇署早前指,截至2023年年底,全港未遵从指示的楼宇有9,578幢,发生大火的华丰大厦所在的油尖旺区,未遵从指示的大厦达1,843幢,占总数近两成。

消防处及屋宇署会给予有关楼宇业主一年时间遵从指示,消防处指,如果有关业主需要更长时间筹办和进行改善工程,例如因为涉及成立业主立案法团等,执行当局会按业主提供的理据、工程的规模等,合理地考虑延长指示期限的申请。

至于有否为延长指示的年期设上限,消防处只表示“执行当局会在不损害基本消防安全的大前提下,以灵活和务实的方式处理每宗个案。”

▼华丰大厦法团指数年前走火通道曾堆积垃圾▼

华丰大厦获发消防安全指示至今已超过16年,仍未遵办指示是否合理?消防处无回应。记者要求处方提供获发消防安全指示后,超过三年、五年及十年或以上,仍未遵办的个案数字,消防处亦无回应。

未获遵从消防安全指示或改善消防安全指示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5万元,及每日另处2,500元罚款。

5年仅74宗检控 无罚款总额

虽然仍有约18万张消防安全指示未获遵办或撤销,但据消防处提供的数字,2019至2023年间,大厦法团未于限期前完成指示的个案而遭检控的个案只有74宗。

记者亦曾向屋宇署查询最近三年未遵办“消防安全指示”的检控宗数及罚款总额,屋宇署在稿件刊登后回复称,去年被定罪数目有180宗,在2021及2022年则分别有106及169宗。

屋宇署声称《条例》的目的是提升目标楼宇的消防安全水平,这并不代表有关楼宇有火警危险,并称楼宇已按其兴建时适用的建筑及消防安全标准建造。

▼4月10日 佐敦华丰大厦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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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大厦夺命大火亦揭大厦的消防装置及设备无有效年检,最近一次完成年检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消防处指,2023年11月1日曾向华丰大厦的业主立案法团发出信函,要求每12个月至少由注册承办商检查一次。

消防安全总区人员于2月9日曾到华丰大厦进行巡查,但当时无就年检记录作出详细调查。消防处解释,2月巡查的目的是为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作出检视,其间并没有发现火警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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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三级火的佐敦华丰大厦共有11层楼的防烟门损坏。消防处表示在过去10年间,在2016年及2019年分别对华丰大厦作三次及两次有关的检控,违规包括阻塞逃生途径、消防装置或设备非有效操作,及未有为消防装置或设备作出年检,每次罚款1,500元至30,000元,五次检控共罚4.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