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选举|剖析分区委员界别候选人背景 港府间接委任232选委

撰文: 凌素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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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制度改革后,新增156名由分区委员会、灭罪防火委员会代表选出的“地区组织”席位,取代由各区区议员互相选出“各区议会”代表,为香港人选特首。

全港18区均设有分区委员会、地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及地区防火委员会,合共有2,490名委员。他们主要由政府委任,大部分都有建制背景,当中更有306人曾经出选2019年区议会选举。18区中,元朗、屯门、沙田区有最多建制现任或落选区议员出任委员。

2019年区议会选举,建制派大部分候选人落败,虽然如此,他们其后大多都获委任加入上述三个地区委员会的其中一个。例如前油尖旺区议会主席叶傲冬,2019年选举中败予民主派素人陈梓维后,翌年即获民政事务总署委任为油尖旺南分区委员。

民建联区选大败,党领导层鞠躬道歉。(罗君豪摄/资料图片)

分区委员会、灭罪会和防火委员会,原本无甚实权,不过选举改制后重要性大增,可选出156名代表跻身选委会,有份提名和投票选特首、提名立法会候选人和选出40名立法会议员。

而在2019年区选大胜的民主派,原本可循区议会议员互选,取得“各区议会”界别的全数选委席位,选举改制后,这一版图亦随之蒸发。

另外,第二界别“专业界”中的工程界、医学及卫生服务界、社会福利界等,都各有15席当然委员由法定机构、咨询组织及相关团体负责人出任,而有关职位多数由政府委任,这类席位合共76个,再加上156名“地区组织”选委,即至少232名选委简接由政府委任,再负责选特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