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准备立法禁止大额海外捐款 慈善组织认为“魔鬼在细节中”

撰文: 张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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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政府准备就禁止收受海外政治捐款立法,当地国会一个跨党派委员会提出15项建议改动项目,指政府应该在正式立法前,先完善有关条文,避免当地慈善组织运作受影响。

根据政府建议,新法例将禁止所有“政治个体”,包括政党、选举候选人和重要政治运动在内,都不可收取来自外国政府或国营企业250澳元(约1515港元)或以上捐款。而慈善组织等“第三方宣传组织”则获豁免,但不得将有关款项用于政治活动上。

新法例项下会有一个为非党派政治行动者而设的注册机构。政府亦要求个别非牟利机构实时监写小额损款的流向。

委员会主席雷诺兹(Linda Reynolds)表示,国会所有议员基本上同意就有关问题立法,并确保慈善捐款可以用得其所,避免它们花在影响选情的活动上。有工党议员认为,有关法例条文粗疏,但该党认为有必要阻止外国资金影响澳大利亚选举。

另外乐施会(Oxfam)发言人认为,新法例未能深入解决问题,认为“魔鬼在细节中”,其他援助组织则指出,将来获得的海外捐款数目将可能大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