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宗教界】为何宗教界选委只限六宗教? 政府也无明确解释
在1200人选委会中,宗教界占60席,6个指定宗教团体各占10席,负责替港人选特首。至于为何是这6个团体作为宗教界代表?为何是每个宗教有10席?原因一直不为人知。
《香港01》曾向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查询,对方仅称是沿用自97年《立法会条例》。翻查资料,这6个团体早于80年代就已经涉足政治,影响香港未来发展。
六团体分占宗教界席位 政府无具体回应原因
现时《行政长官选举条例》列明,选委会的宗教界界别分组由天主教香港教区、中华回教博爱社、香港基督教协进会、香港道教联合会、孔教学院及香港佛教联合会6个团体组成,每个团体可各派10名选委,组成60人的宗教界。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回应查询时仅表示,法例中有关宗教界的组成,是沿用自临时立法会于1997年9月通过的《立法会条例》,当时咨询文件建议将上述6个宗教团体订为宗教界的指定团体。
至于为何当时法例建议将这6个宗教团体列入选委会?当局未有回应。
六宗教合组宗教联会 俨如宗教界“大台”
记者尝试追本溯源找出原因。翻查资料,这6个宗教团体早于1978年成立“六宗教领袖座谈会”的宗教联会,各宗教领袖每年会举行会面、座谈会等,并会共同发表新年文告及回应个别社会议题。至于当年为何是“六宗教”组成联会,而并无包括其他宗教团体,亦是一个不解之谜。
“六宗教”80年代已涉足政治
“六宗教领袖座谈会”早于80年代亦曾参与本港政制发展。以起草《基本法》为例,部份宗教领袖如圣公会荣休大主教邝广杰、前佛联会会长释觉光曾任《基本法》起草委员。1985年“六宗教”曾应基本法咨询委员会邀请,推荐6人代表宗教界担任咨询委员。
另外,1989年的《基本法(草案)咨询报告》中,亦记载在1987年“代议政制发展检讨”綠皮书的咨询期间,“六宗教领袖座谈会”曾讨論宗教界应否成为立法局的功能组别之一,最终否决此建议。
久而久之,“座谈会”成为本港最大规模、最具份量的宗教组织,隐然代表整个宗教界声音,但凡宗教议题,当时的港英政府以至回归后的特区政府都同样主要和六宗教领袖座谈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