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ousell用家注意!12岁女遭税局追商业登记费$8250 律师咁解释
网上买卖物品原来要商业登记?有港妈近日有讨论区上发文,指其12岁女儿突然收到税务局信件,指要为Carousell上的买卖户口补交过去3年总共8250元的商业登记费。港妈最初还以为信件是骗案,但后来确认税局信件属实,她认为事件并不合理,因为女儿在平台上的交收只有十数宗,不该要为户口进行商业登记。
陆伟雄大律师接受《香港01》访问时表示,市民是否需要申请商业登记,需视乎4个因素,包括行为是否有经营生意的意图、目标是否为获取利润、行为是否有持续性及行为已经持续多久。他又指,事主如果不认同税局,将需要提出证据并作解释。
该名港妈在亲子王国讨论区上发文,表示于2009年出生的女儿最近收到税务局信件及电邮,指需要就其在网上拍卖平台“Carousell”的户口补交过去3年的商业登记费,每年费用为2750元,即共8250元。港妈称曾联络Carousell,但对方回应指她需要与税局联络。
港妈又提到女儿的户口于2019年开设,户口用作买卖二手物品,“几年间有十几单交易,主要系买嘢,卖嘢唔够10单”,女儿当初开户是为购买卡通片星光乐园的卡及石,现时则用于出售公仔、小说、文具及漫画,商品状况有全新亦有二手。港妈曾经怀疑对方是钓鱼骗案,但致电税局之后就确实信件属实,信件上的2个职员名亦都真实存在,更被邀请到税局进行商业登记。
对于为何税局会得知女儿的住址,港妈都对表示不解,估计是因为女儿年幼,只准她以邮寄方式交收,变相令住址公开。她亦曾在电话中了解税局为何会知道女儿住址,但税局只称“有专人去查”。港妈现时已着税局将有关表格寄给她,待她方便的时候再去税局处理。
《香港01》记者就事件向陆伟雄大律师查询,他表示买卖行为是否需要作商业登记视乎4个因素,第1是有没有营运生意的意图;第2是有没有获取利润,这两者要同时考虑。如果上述2者都成立,就要视乎行为是持久性还是单一行动,因为生意有持续经营(Going Concern)并非只是单一买卖,最后就是行为持续时间有多久。他指如果符合上述4个因素,即使当事人不认为自己在做生意,税局亦都已经视为做生意。
陆伟雄大律师亦提到,物品是全新或二手并不影响是否要进行商业登记,年龄亦非唯一考虑因素。他举例不少市民购买全新物品后发觉不适合会用较平价钱转让,该情况已经不符合4个因素中的获利一项,所以不需要商业登记,而且“你屋企唔会卖完呢件又有另一件㗎吗,呢个都系单一事件,唔似做生意嘅模式”。
最后陆伟雄大律师表示,当事人如果不认同税局,就需要向局方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并不符合需要进行商业登记的准则,俗称“斟数”,过程间“总之任何你觉得有用嘅嘢咪畀佢睇啰”。他又举例指即使是卖楼,如果交易被税局视为炒卖都可能会被要求支付税款,而且炒楼不需要商业登记及公司注册都可以进行,重点是行为有没有商业性质,逻辑与事主被要求作商业登记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