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凶宅?夫妻市价买楼 2年后惊揭恐怖秘密 怒告卖家结果是…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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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曾发生持刀伤人案,伤者送院身亡,单位算不算是凶宅?上海1对85后夫妇用了105万人民币(约115万港元),购买860平方呎单位,2年后因屋内漏水问题和邻居闲聊,当时才发现原来上一手男租户用刀捅伤妻子后逃离单位,伤重的妻子送院抢救后不治,疑犯最终落网。业主清理好单位后以市价卖给该对85后夫妇,他们质疑卖家和中介有心隐瞒,将卖家告上法庭,但对方供称死者并非死在屋内,所以涉事单位不算是凶宅,经法庭介入后,双方达成和解,卖家赔偿23万人民币(约25万港元),中介虽然没有被控,但都退还中介费用。

居委干部向人妻承认涉事单位发生过血案,表示“你买的时候,我说你有没有先了解清楚”。(网上影片截图)

事缘1对再婚中年夫妻租住涉事单位,男方和女方带来的小朋友组成一家三口,但张姓人夫和孙姓妻子因经济问题而感情破裂,到了2019年2月9日正值农历新年年初五,夫妻再次发生争执,张男持刀捅伤孙女,逞凶后一度逃去无踪。孙女送院接受抢救,最终不治,张男事后被捕接受法律制裁。

涉事业主母女事后清理好单位后透过中介放楼,当时1对住在市区的85后夫妻以105万人民币(约115万港元)买入,等父母退休后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但因屋内漏水,所以他们和邻居闲聊,因而揭发上一手租户案件。他们向居委干部求证,干部指出“事情是有的,但你买的时候,我说你有没有先了解清楚”,但85后人妻表示“倒没了解清楚”。

该对85后夫妻质疑卖家隐瞒单位是凶宅一事,要求卖家撤销买楼合约、退还房款,以及赔偿装修费、税费、精神损失费等。

原告委托代理人表示,被告没有披露持刀捅伤一事。(网上影片截图)

但倪姓卖家供称,单位低价售出,她当时解释单位“是出过事的,是男的跟女的夫妻吵架,然后男的把女的砍伤了”。女方伤势严重送院不治,孙女在屋外死亡,所以单位并非凶宅,但原告委托代理人表示,被告没有披露持刀捅伤一事,只是指夫妻吵架,打到入医院,价钱符合该小区其他单位的楼价,绝非低价卖出。

法官认为,凶宅是民间概念,没有法律定义,一般而言,解作在屋内非正常死亡,另一个是死亡的地点,仅限于房屋内。根据警方提供资料,孙女被送到医院抢救时仍然清醒,案件争议焦点主要是原告方是否有权撤销《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约》,理由并非单位凶宅,反而是被告有否向原告揭露过单位情况,但双方各执一词,均没有实际证据。

经法官多次调解后,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和解,没有解除原有合约,被告向原告赔偿23万人民币(约25万港元)。另外,中介公司虽然没有被控,但都退回当初中介费用。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