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警署外冲红灯!司机急煞躲避仍遭举中指 网民:祝佢一世好运

撰文: 桃乐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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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红灯既危险,亦属违法行为,市民切勿以身试法!日前网上流传1段长约21秒的车Cam(行车记录器)片,显示有男子不顾交通灯号,照样冲红灯,幸好驶至司机及时煞停,双方才没有造成意外。不过事后男子仍“英雄不改本色”,继续于车前冲过马路,最后更向司机举中指。片段引来网民批评,认为该男子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讽刺“祝佢一世好运啦!、“下次一定无咁好彩”。

网上车Cam片段显示,观塘有男子冲红灯后向司机举中指。(Youtube“车CAM特警”影片截图)

影片所示,事发于上月27日,片主驶经观塘警署对外的位置,并一直沿马路右线行驶,而交通灯号亦显示为绿色。不过临近白线前,有名穿蓝色上衣,手推滑板车的男子突然走出路口,眼见片主车辆驶至,男子脚步稍有停下,片主亦即时煞停,双方才没有碰撞。不过当片主准备再次驶前时,男子依然“无有怕”,继续于车前冲过,最后还向着他大举中指,引来网民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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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揶揄对方是次实属侥幸,“祝佢一世好运啦!”、“下次一定无咁好彩”、“停得切救佢一命,停唔到就送佢一程”,亦斥责对方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好多香港人就系咁,唔会觉得系自己错,永远跌落地都要揦返拃沙”、“最惨车死佢都系告司机”、“车违反道路守则都要罚,人都应该(要),影到都要罚先啱!”。不过有人观察男子举动,猜测对方精神有问题,并劝予他人应要多加体谅,“应该系弱智人士嚟,唔好计较”。

根据香港《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33(6)条规定,在交通灯控制的过路处,行人必须遵从交通灯指示,任何“无合理辩解”违反规例者,可处罚款$2,000。

(Youtube“车CAM特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