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性侵醉女同学 大叫“要出来了”吓醒同屋友 判决讨回公道
台北发生大学生性侵女同学案件。1名姓张男大学生与男友人,跟女同学外出用膳后,一行3人再到女同学家中畅饮,张男趁2人醉倒时,竟向女同学伸出狼爪,女方痛得惊醒过来,发现自己全裸,吓到不断哀求“不要”、“我不想吃药”,同时不断反抗。张男不但没有停下,反而猛问“爽吗?”,最后更大叫“要出来了”,睡在附近的男友人被惊醒后连忙询问发生何事?张男却讹称女同学“吐到全身都是”。女同学受辱后报警,张男被捕后遭控告强制性交罪。案件提堂后,张男被判4年6个月有期徒刑,张男虽提出上诉,但遭高等法院驳回。
根据判决书,张姓被告和女受害人是高中和大学同学,2人去年4月约了共同朋友蔡姓男子,3人一起到信义区1间餐厅饮酒用膳,随后到便利店买酒,并前往受害人租住的单位续摊。
饮到翌日凌晨3时,女受害人和蔡男不胜酒力醉倒,张男见有机可乘,伸出狼爪性侵女同学,受害人痛到惊醒过来,惊觉全身衣物被脱光,而且正被张男侵犯,吓到不断哀求“不要”、“我不想吃药”。但张男不但没有停下,而且猛问“爽吗?”,由于女同学极力抵拒,最终脱离狼爪。
至于蔡男,隐约听到女同学不停哭叫“不要”,其后张男大喊“要出来了”,蔡男因而被吓醒,却见到2人抱在一起,当中女同学看似仍然意识不清,于是询问刚才发生什么事?张男讹称女同学“吐到全身都是”,蔡男信以为真,不知道身边刚刚发生性侵事件。
女受害人随后报警,张男亦被捕受查。案件近日提堂,张男辩称和受害人先有暧昧行为,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发生关系,但由张男被发现没有使用安全措施,她叫“不要无套”,拒绝继续进行,他因而离开其住所。
台北地院法官经审理后,裁定张男趁女受害人意识不清,而且无法抵抗,因而做出侵犯行为,即使对方随后表明拒绝,但张男没有停手,最后性侵得逞,导致受害人身心严重受创,应讯期间屡次崩溃,裁定张男强制性交罪罪成,入狱4年6个月。张男提出上诉,但遭高等法院驳回。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