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男友手机煲剧 女生惊揭母亲遭性侵影片 淫狼上诉判赔金额出炉
台北市早前揭发1宗骇人听闻的性侵案,1名女生借用男友手机煲剧,意外发现自己母亲遭机主,即女生男友性侵的影片,大怒斩断多年感情,愤而告上法院,一审判处男被告乘机性交罪成,判刑3年8个月,民事赔偿10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但男被告不服持续上诉,最高法院仍然在审理刑事部份,而高等法院经审理民事部份后,改判男被告需赔偿60万新台币(约15万港元)。
根据判决书,陈姓被告和1名女子交往长达10年,其间经常到对方住所过夜,熟知未来岳母需要服用安眠药才能入睡,因而觑准机会犯案。2018年间,陈男藉住借宿机会,先将女友灌醉,然后溜入未来岳母的房间,趁对方服药昏睡,用手指性侵,而且拍下兽行过程。
随后由于女生想追剧,于是借用陈男手机,意外发现母亲遭到陈男性侵的影片,因而怒极爆粗,甚至当面质问陈男,对方欲言又止,其后在纸上写下认罪宣言。女生逼问陈男“去外面乱搞,搞到我朋友身上就算了”,但离谱到向母亲伸出狼爪,甚至直言“你知道我妈喝酒,我妈吃药,所以你敢这么做,对我来讲肮脏,对你来讲刺激的事,对吧?”
受害人得知女儿与男友摊牌,唯有承认一早知情,其实小儿子早已提醒过她,“妈妈妳别再吃药了,他(陈男)会一直跑进来房间”。虽然她最初没有相信儿子言论,但直到有一日她都觉得情况不妥,曾在半睡半醒期间听到开门声,所以她没有服药,岂料陈男闯入其房间,甚至1晚进出3次,有次她在睡梦中惊醒,直接捉到陈男,但陈男谎称是“进来抱家人睡觉”。而除了该次被录影之外,还发生过多次性侵,但受害人担心受到女儿异样目光,所以不敢说出口。
案件提堂后,刑事方面,陈男经一审和二审后,被判乘机性交罪成,入狱3年8个月,至于民事部份,陈男经一审后,被判偿10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
但陈男持续上诉,刑事部分目前由最高法院审理中,民事方面,高等法院近日有裁判,改判陈男赔偿60万新台币(约15万港元),至于超过部份的赔偿判决,假执行宣告裁判废弃,不得上诉。
“假执行”意即在最终判决确定前先去强制执行目前裁决,例如查封或拍卖债务人财产,但如果原本判决被废弃或变更,就不可以继续执行,执行法院收到废弃或变更原判决的命令,就会停止执行程序。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