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女到警局录口供 遭办案警带回家猥亵强吻 淫警下场曝光

撰文: 李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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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执法者,竟通过权势猥亵少女,绝不能姑息!台湾新北市有警察因为办理案件接触到1名15岁少女,他为少女录口供后,透过职便前往对方住处强吻,少女因警员正办理其案件及惧怕其权势不敢反抗。警员之后两度带少女回家亲吻,少女被猥亵亦不敢拒绝,直至家长发现后坚持提告。色警受审时对猥亵之事供认不讳,但法官考虑到他无前科、本性良好,而且受害少女亦替他说话,虽罪成判囚1年,但可易科罚金。

台湾15岁少女到派出所录口供后,办案警员靠职便凌晨到对方住所强吻。(示意图/Getty Images)

案情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庄分局江姓警员因办案接触到15岁少女,他为对方录口供后明知对方未成年,靠公务之便在今年2月凌晨去到少女住所亲吻其嘴唇。由于江男正办理其案件,少女惧怕其权势,让对方强吻未敢反抗。

江男之后2次借故带少女回自己住处,两度亲吻其嘴唇,少女亦不敢反抗,直至家长发现她已被猥亵3次后决定提告。

江男受查时对事件供认不讳,法官批评他利用权势及公务关系猥亵少女,严重影响对方身心及人格发展,恶性非轻,但考虑到他本性良好,又没有前科,加上少女事后也表示不想江男受法律追诉。

法官最终判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对受监督之人利用权势猥亵3罪罪成,每项判刑5个月,合并执行1年徒刑,可易科罚金。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