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房署突击查 一家3口住中转屋3年要迁出交还 1招成功保留
【公屋/中转屋/房委会】房屋署不时会突击检查,以杜绝滥用公共房屋问题。有港男就在公屋讨论区表示,他与妻子及小孩住在中转屋(特殊公共房屋,过渡房屋)3年半,早前房署主任夜晚突击检查后即收到“迁出通知书”,忧虑是否真的要搬走。最终楼主致电房屋署主任询问,按对方指示行动后,获保留单位,“已经无事了”,松一口气。
帖文引来网民热议,指房屋署主任不时会突击检查,毋须过分担心,“有机会系有人投诉!亦有机会系抽样形式”、“我都试过两三次”。
该港男于日前于公屋讨论区发文,题为“房署主任夜晚突击查!一家三口住咗公屋3年几要迁出交还”。他指出,与妻子及小孩住在公共房屋单位3年半,曾有房署主任于夜晚突击检查,当时3人都在家中,之后就收到署方发出的“迁出通知书”。他提出上诉,近日再接获“缴交租值补偿金通知书”。
根据楼主上载的“缴交租值补偿金通知书”内容,房屋署于2023年7月31日向楼主发出“迁出通知书”,要求他须于8月31日前腾空单位交回房委会。由于楼主提出上诉,房屋署正排期聆讯,于是发出该通知书,要求楼主于通知书届满翌日,即9月1日起缴交“租值补偿金”,列明“租值补偿金为每月1,031元,至上诉有结果并把单位腾空交回房委会为止”,又强调“该款额不等同单位暂准证费,亦不代表你有权占用单位”。
通知书另提到,如上诉委员会维持执行“迁出通知书”决定,楼主必须尽快交回中转房屋单位,并清缴所有欠款及计算至单位腾空交回房委会当日之“租值补偿金”。
楼主看过信件忧虑是否真的要交还单位,于是发文向其他网民求教,“各位师兄,咁样系咪下个月要搬走?”。
帖文引来网民热议,安慰楼主毋须过份忧虑,“有机会系有人投诉!亦有机会系抽样形式,不定时咁突击查某条邨某几橦幢”、“其实房署会定期拍门查(几年会有一次),由上至下,户户都拍门”、“我试过佢夜晚九点几嚟突击检查”、“我都试过两三次”。
楼主之后更新帖文,指已致电房屋署主任查询,并解决问题,“佢(房屋署主任)话叫我照交钱,原来我要去办事处𠮶度申请取消上诉委员会𠮶封信就冇事,就系我唔知道原来要取消,所以就收到呢封信,已经冇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