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仔唔似自己!验DNA证非亲生 夫怒向妻索百万养育费最后得咁多

撰文: 乔纳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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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咁小气?台湾1名人夫在婚后17日喜迎新生儿,他声称是家庭经济支柱,并将全部薪水奉上,为的是给妻儿一个幸福家庭。可是,他发觉3岁的儿子长得愈来愈不像自己,质疑是否自己亲生,于是验DNA接受亲子鉴定,竟确认儿子并非亲生。人夫不甘一直替别人养小孩,气得向法院提告,指自己不是儿子的亲生父亲,并无养育义务,向妻子讨回3年8个月合共142多万台币(下同,折约35万港元)的养育费及母亲的托管费。
可是案件开审后,妻子却就家庭经济支柱一说提出反驳,指人夫根生意失败,根本无力抚养孩子。当地法院早前颁下判决,丈夫获判可得42万台币(折约10.5万港元)托育费,而养育费的索偿则被拒绝。

阿强发现3岁儿子不似自己,验DNA揭发并非亲生,怒向妻子索取3年8个月的养育费及托管费。(《三十而已》剧照)

综合台媒报道,涉案夫妇阿强及阿玲(均为化名)婚前已开始同床共眠,其后阿玲怀孕,她指孩子属阿强经手,两人遂在2018年3月1日结婚,阿玲在婚后17日便诞下麟儿。阿强满心欢喜迎接新生儿,对儿子爱护有加,更称自己将全部薪金奉上,只为让妻儿有幸福生活。

可是,至2021年10月,阿强开始觉得3岁的儿子长得完全不像他,心生疑惑,决定到医院进行DNA亲子鉴定,没料竟确认儿子并非自己亲生。阿强得悉DNA检验结果后,不甘替他人养儿子,怒向法院提告,向法院指自己独力一人扛起家庭,每月将12至18万元台币(折约3至4.5万元)的薪金全交给妻子管理持家,当中包括儿子的奶粉、尿片以及医疗费等生活开支。

由于阿强从未怀疑儿子并非自己亲生,未有保留相关开支的单据。案情指出,他以所住的县市人均开支22,578元台币(折约5,600港元)来作计算,由2018年3月17日至2021年11月30日,合计3年8个月的养育开支为99万3千多台币(折约24万多港元),另加垫支予其母亲的43万元(折约10.5万港元)托育费,合共向妻子索取142万3432元(折约35万港元)。

阿强做亲子鉴定验DNA发现自己不是儿子的亲生父亲,认为并无养育义务,因而向妻子索取养育费。(GettyImages)

案件最终交由法庭处理,阿玲就供养妻儿之说提供另一个版本反驳,指控阿强根本没有给她家用,还欠下大笔债项要她代为偿还,她才决定搬离住处,又称与阿强并无协议要给予奶奶托育费,因此根本不存在阿强垫支托育费一事。

交易文件亦显示,阿玲将台中的房子变卖套现,所得的350万台币(折约87万元港元)用来打本支持阿强创业开车行,并以每月7至8万台币(折约2万元港元)租下店舖,加上所有杂费开支也是由阿玲支付。可惜阿强不善经营,每月只卖出1、2部汽车,有时甚至整个月都没有生意,其后更于2020年8月结业,欠下银行大笔债项,须与银行协商还款方案,让阿玲揹上一身债。

(《我和父亲的FINAL FANTASY XIV》剧照)

法院综合双方供词,认为阿强在婚姻期间根本无收入及能力支付家庭开支,更不要说负担孩子的养育费,因此向妻子索取养育费并无理由,决定驳回这部分的索偿。

至于给予阿强母亲的43万元台币(折约10.5万港元)托育费,阿强母亲出庭供称,指夫妻说好以每月2万元台币(折约5千港元)作为全日照顾孙儿的费用,又称自己退休前,阿强曾哭求她帮忙照顾孙儿。她答应后曾多次向夫妻追讨托育费,却一直被推搪,只得到“没有钱,等有钱再说”的回复,双方更要找第三方公证人才达成和解,足证夫妇俩确曾协议向她每月付托育费。

法院接纳阿强母亲的供词,认为阿强婚后确有将孩子交给母亲托育,积欠母亲托育费,并曾找公正第三方作调解,故索回托育费一事合理,判阿玲须向阿强赔偿43万元台币(折约10.5万港元)托育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