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4度激战老婆 绿帽夫索偿获妻自揭偷情史助攻 奸夫下场惨了
话就话“朋友妻不可窥”,但有人认为“朋友妻咪走鸡”。一名台男“唔熟唔食”,和朋友的妻子发展婚外情,4次到汽车旅馆开房发生关系,随后朋友惊揭戴绿帽,气得向他索偿60万新台币(约15万港元)。法院一审判台男须赔偿20万新台币(约5万港元),惟他上诉时拒绝承认曾与朋友妻子发生关系,女方因而于庭上指证台男下体“不是直的”,以证两人曾发生婚外情,法官最终判处台男再赔偿40万新台币(约10万港元)。
根据判决书,“被派帽”的詹姓男子和妻子2013年结婚,吴姓男子则是詹男好友,但吴竟然向詹妻出手,于2020年8月至9月期间四度前往汽车旅馆约会,“足迹”遍布台北、桃园、台中和嘉义,过夜期间甚至发生性关系。其后詹男揭发事件,妻子写了悔过书交代外遇过程,詹男借此向吴男提告,索偿60万新台币(约15万港元)。
案件经过一审后,台北地院法官判处吴男须赔偿20万新台币(约5万港元),但詹男供称,一审结束后,由于双方没有签署保密协议,所以再度发生争执。吴男更威胁“拜访家人并告知他们这件事情”,詹男认为对方没有悔改,于是提出上诉。
案件上诉至高等法院,虽然吴男供称从来没有和詹妻共赴汽车旅馆开房,但詹妻指证,吴男的右上臂有日式鬼怪刺青,甚至下体勃起时不是直的。
另外,在提出上诉前,詹男曾经传送讯息和吴男对质,“你好像都不觉得睡人老婆是错的,怎么睡人老婆后被告,看到判决赔点小钱,本性就出来要嚣张一下了?用这名目要来找我家人,你好像完全不知道悔改”,当时吴男回答“你误会了,这不是嚣张,真的。这叫自保,懂吗?”。
合议庭认为,詹妻对吴男刺青的描述十分清楚,加上吴男并未否认相关身体特征,认为双方的确有过肢体亲密接触,所以女方才能准确说出刺青和私密部位特征。加上吴男面对詹男提及他和詹妻发展婚外情一事,没有出言反驳,最终决定不采纳吴男口供,认定他和詹妻曾有不当往来,应该再赔偿40万新台币(约10万港元)。换言之,连同一审判决结果,吴男总共须赔偿60万新台币(约15万港元),即是詹男最初的索偿金额。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