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健身遇男邻居 揽腰入旅馆3小时同挨告 法官1原因仅判妻赔偿
健身室让用家锻练身材,并非用来结识异性,更加不应是出轨地方。台湾名人妻在健身室偶然认识住在同幢大厦的男邻居,2人暗生情愫,不时相约一起出游,引来女方丈夫怀疑,于是聘请私家侦探拍片存证,怀疑拍到2人入住旅馆长达3小时。相信自己被戴绿帽的丈夫愤而向2人提出索偿,但法官认为他无法证明片中男子就是男邻居,驳回索偿申请,不过图像显示人妻和1名男子有亲密举动,加上入住旅馆自招嫌疑,她被判需要向丈夫赔偿1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
根据判决书,事发2022年,颜姓人妻住在高雄市凤山区一栋大楼4楼单位,经常前往一间连锁健身室健身,其间认识住在同一栋大楼15楼的林姓男邻居。两人日久生情,情不自禁经常相约出游,令到女方胡姓丈夫起疑,于是委托私家侦探调查。
私家侦探尝试拍摄两人出游情况,见到颜女与林男前往云林剑湖山世界和台中逢甲夜市,不时勾肩搭背及搂腰。片段亦拍到,颜女在凌晨约1时开车接载1名男子回家,下车时片中男子依依不舍搂住颜女纤腰,到了2022年3月,她更被拍到和1名男子入住高雄一间旅馆,约3小时后才离开,令到胡姓丈夫难以接受,愤而向妻子和林男索偿50新台币(约12.5万港元)。
事件搬上法庭,林男否认指控,表示不知道颜女已婚,但胡男却认为2人同住在一栋大楼,应该轻易查证到妻子身分。法院审理林男提供的影片和旅馆闭路电视片段证据,虽然见到颜女和1名男子拖手搂腰进入旅馆,但因画质不佳,无法证明片中男子就是林男,难以认定林男侵害胡男的配偶权,所以驳回胡男对林男的索偿。
至于颜女,法院认为片中她与陌生男子的举动已超越普通男女交往行为,因此侵害丈夫配偶权,虽然没有证据证明她进入旅馆后有与人发生亲密行为,但根据一般社会大众的印象,若非没有亲密关系,不会进入旅馆房间,所以根据社会通常观念,颜女破坏婚姻生活及家庭幸福,因此判处颜女赔偿1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案件可以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