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银行界刘德华出轨10女 妻揭性爱片提告 爆夫与2情妇情欲对话
港星刘德华结婚后与绯闻绝缘,建立了好丈夫与好爸爸的形象。但在台湾有“银行界刘德华”之称的银行高层,于2020年被妻子发现电脑存有他与10位女子的性爱影片,容量更高达15.8GB,加上妻子早前捉到老公疑外遇,气极下决定离婚,甚至向前夫、“小三”和“小四”索偿,案件提堂后,女原告在庭上大爆前夫和情妇情欲对话,例如“我要X爆妳的子宫”、“准备口腔脱臼”,前夫更埋怨女方“阴毛很长该剪了”,法院一审再审,终判定3人要对原告赔偿225万新台币(约56.25万港元)。
被前妻提告的林姓男子在1间外商银行任职副总裁一职,由于外型“高富帅”,所以有“银行界刘德华”称号,2016年和许姓英文家庭教师结婚,而且育有1子。
2019年7月,许妇见丈夫袋内有旅馆牙刷,质疑对方有外遇,林男继而签下协议书,承诺“日后若与妻子以外之女子有任何超出友谊范围之互动,本人(林男)同意支付原告10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之精神慰抚金”。
但到了2020年4月,许妇使用丈夫的电脑为小朋友购买口罩和报税时,赫见丈夫和10名女子的性爱影片,而且包括偷拍许妇私密部位的影像,资料夹更以女子名字命名,容量高达15.8GB,许妇认出其中2名女子是林姓女分行长和许姓女网友,经计算后,丈夫和林姓“小三”从2016年5月20日至2020年1月31日间至少性交42次,和许姓“小四”在2016年间发生2次关系。
许妇一度和朋友到“小三”办公室“摊牌”,当场向她作出辱骂,例如“香肠好吃吧”、“便当都有一根香肠”等话语,许妇甚至向媒体“爆料”,矛盾直指小三,虽然许妇“搲烂块面”声讨小三,但最终无法挽回婚姻,夫妇于去年4月离婚。
一男三女自此踏入法律诉讼之路,许妇控告前夫涉嫌通奸、性侵意识不清女子、偷拍私密影片,结果分别因法官以被害人接受和解撤告等理由,检察官依法不向林男作出起诉。案件侦查期间,林男更展开“反击”行动,接连控告前妻涉嫌妨害电脑使用、诈欺、侵占、窃盗、妨害名誉等多项罪名,导致他要“自愿离职”,但新北地检署经审理后,认为证据不足,最终许妇没有被起诉。
民事索偿方面,许妇向前夫、林姓小三和许姓小四索偿2,210万新台币(552.5万港元),并在庭上大爆前夫和小三的情欲对话,前夫当时称“我要X爆妳的子宫”、“准备口腔脱臼”,而且埋怨女方“阴毛很长该剪了”。
身为分行行长的小三称与林男由2015年开始交往,直到2016年7月林男与许妇举办婚宴,她才知林男已婚,但因工作上仍然需要经常见面,情感上“难以断开”,才会有不当交往。而女网友小四则表示,2013年和林男透过“爱情公寓”交友网站认识,当时林男状态显示为“单身”,因此她才回应对方,双方其实互动不多,仅是处于暧昧关系,更不知道林男于2016年结婚,所以并非故意侵害许妇的配偶权。
台北地院法官再翻查影片行为,判断小四当时不知道林男已婚,于是判处她无须赔偿,但小三则要向许妇赔偿30万新台币(约7.5万元),林男赔偿100万新台币(约25万元)。
许妇不满赔偿太低而决定上诉,高等法院改判林男应再额外赔偿30万新台币(约7.5万元),小三应再支付50万新台币(约12.5万港元),小四亦要赔偿30万新台币(约7.5万元)。
小三则因许妇上门质问辱骂,并向媒体公布影片内容,于是控告对方公然侮辱等罪项。检察官经调查后认为,许妇当时在小三办公室质问,并非有意让其他人知道,因此不会作出刑事起诉,惟台湾高等法院却认定许妇泄漏隐私,所以赔偿15万新台币(约3.75万元)。
双方经多轮诉讼后,许妇只获得225万新台币(约56.25万港元)赔偿。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