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可婷案│疏忽驾驶撞死8少年 终极裁决判无罪 首发言向家属道歉
“沈可婷”这名字去年登上Google热搜,周二(11日)又登榜上有名,她是轰动马来西亚的8死车祸案被告。2017年只有22岁的她,凌晨3时半驾车回家途中,撞上一群在飙“蚊型车”的少年造成8死。她两度被判无罪,去年她被改判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成,即时入狱6年,她随即决定上诉。
网民一面倒力撑沈可婷,还发起逾150万人的联署声援。事件轰动6年,周二(11日)迎来最终幕,上诉庭颁下“终极裁决”,判沈可婷无罪释放,控辩双方不得再上诉。上诉庭法官在庭上问到控方语塞,认为控罪的欠缺证据,下判时还告诉沈,“你现在自由了”。
沈可婷获释后首度在传媒面前讲话,向死者家属道歉,颤抖地读出8名死者名字,明白道歉无法令人释怀,“但我想告诉你们,我也承受着这悲剧的痛苦”,她开车导致有人死亡,但不是故意的。
“蚊型车8死案”在马来西亚及华语世界引起轰动,2017年2月18日,当年22岁的沈可婷凌晨3时20分在新山内环公路开车,撞上一群突然驶至的“蚊型车”群,导致8名少年死亡,年龄介乎13至16岁。经历2年审讯后,她两度被判无罪,但新山高庭去年4月13日推翻无罪判决,裁定她有罪入狱6年、吊销驾照3年。沈随后上诉,网民一面倒支持,还发起逾150万人的联署。
沈可婷案│开车撞毙8名蚊型车少年 马国女判囚6年获百万网民声援
案件日前在上诉庭开审,上诉庭三司向控方确认,高院定罪是基于被告犯下何种罪行,是“鲁莽驾驶”还是“危险驾驶”,控方副检察司沙菲克指高院裁决是同时考虑“鲁莽或危险驾驶”,辩方则主张将两罪混为一谈,会出现“数罪并罚”,控状重叠,被告在审讯过程中被误导。
庭上控方被问到语塞,被质疑论点有问题,例如控方指车祸前曾有交通工具经过,说明可以“不快”的车速驶经,但又指证人说不出是何种交通工具。而且上诉庭问及凌晨3点20分,在公路上骑蚊型车是否合法时,控方始终不作回应。上诉庭指意外发生在“眨眼之间”,现场是斜坡、视线黑暗、有树木遮挡,被告不可能预知前方会突然出现30至40辆单车,“即使是最完美的驾驶者,若在公路上看见有猫出现,可否马上煞车避开?”。
而且,意外发生前两天,警方已收到公众投诉,到该地展开打击蚊型车的行动,案件调查人员自己作供亦承认,有关危险情况是蚊型车引起的。即警方针对蚊型车调查时,已知道在公路玩蚊型车很危险,但控方一直主张沈可婷干犯危驾“100%有罪”,还偏向蚊型车完全无问题,“我们要维护法律,因此我们需要诚实”。
案件于周二(11日)下达“终极裁决”,控辩双方不得再上诉,最终上诉庭三司一致同意,案件控罪有缺陷,三司之一拿督哈达丽雅先对事故中8名死者的家属表示同情,但法庭需要在发现司机有过失的情况下才能判有罪,控方出现“数罪并诉”情况,控罪有缺陷又缺乏表面证据,罪名不可能成立,判沈无罪释放。哈达丽雅还告诉沈可婷“你现在自由了”(You are now a free person)。
沈可婷获释后,首次在传媒面前发言,颤抖地读出8名死者名字,同情死者父母失去孩子的伤痛,承认是她开车导致他人死亡,但她不是故意造成的,“每时每刻我的生命和思想都被那晚发生的不幸事件困扰”,这感觉会维持到她死的一天。
她续指,6年来都在反思死者在可能的世界里如何和家人过生活,说什么都不足以为他们生活带来平静、不会将死者带回他们怀抱,“但我想告诉你们,我也承受着这悲剧的痛苦”。道歉无法令人释怀,但她仍想向死者家属真诚道歉。
什么是蚊型车?
飙蚊型车(改装单车)是当地年轻人流行的特技单车活动,大约始于2001年,玩家会将身体趴在单车、擡起双脚减低风阻,看起来像在吸血的蚊子,而且很多都是改装到没有煞车装置、细车架、调低手把、没车灯等。当地有许多影片介绍这种活动,由于玩家会到公路飙车,严重影响其他驾驶者及交通安全,当地人甚至认为玩家真的像蚊子一样烦人,又会称呼这些年轻人做“蚊型车党”。
(综合)